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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4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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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莱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年,莱州市上下围绕市委“1343”工作体系要求,锚定“凝心聚力谋发展、再创莱州新辉煌”奋斗目标,强力推进振兴县域经济五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在狠抓落实、攻坚突破中开创了新局面、展现出新变化。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820.3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97.8亿元,同比增长 5.4%;第二产业增加值 378.6 亿元,同比增长 6.7%;第三产业增加值 343.9 亿元,同比增长 7.1%。三次产业结构为 11.9:46.2:41.9。年末公安部门登记人口 81.18 万人,比上年下降 1%。人口出生率为 3.8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57‰。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1.16 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 4207 人。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产值 190.43 亿元,同比增长 5.6%。其中,农业产值 69.27 亿元,同比增长 8.1%;林业产值 2.36亿元,同比增长 14.5%;牧业产值 35.96 亿元,同比增长 5.8%;渔业产值 55.88 亿元,同比增长 5.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6.97 亿元,同比增长 4.3%。全年粮食种植面积 8.36 万公顷,保持稳定。其中,小麦种植面积 3.7 万公顷,保持稳定;玉米种植面积 4.4 万公顷,保持稳定。油料种植面积 0.95 万公顷,增加 0.01 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 0.67 万公顷,增加 0.02 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 55.72 万吨,增产 4.3%。其中,夏粮产量23.67 万吨,增产 1.6%;秋粮产量 32.05 万吨,增产 6.4%。油料产量 4.17 万吨,增产 2.5%。蔬菜产量 43.53 万吨,增产6.5%。水果(含瓜果类)产量 34.76 万吨,减产 0.7%。其中苹果产量 21.44 万吨,减产 2.0%。全年肉类产量 12.95 万吨,比上年增长 8.2%。其中,猪肉产量 8.42 万吨,同比增长 8.6%;禽肉产量 3.81 万吨,同比增长 10.4%。全年水产品产量 29.23 万吨,比上年增长 4.02%,全部为海水产品。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市工业增加值 336.8 亿元,比上年增长 6.8%。其中,采矿业增加值 83.1 亿元,同比增长 12.1%,制造业增加值 219.0 亿元,同比增长 7.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 34.7 亿元,同比下降 6.8%。全年规上工业总产值 876.9 亿元,同比增长 4.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0.4%,分门类看,规上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23.2%;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8%;规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839.8 亿元,同比下降 0.1%,利润总额 65.8 亿元,同比增长 11.7%。全年建筑业增加值 42.1 亿元,比上年增长 6.0%。资质内建筑业实现总产值 70.8 亿元,比上年增长 6.8%;竣工产值 25.6 亿元,下降 5.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274.1 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111.2 万平方米。
四、服务业
全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 343.9 亿元,比上年增长7.1%。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8%。分行业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同比增长 1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 14.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 27.4%。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 42.0 亿元,比上年增长 2.7%。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 2418.129 公里,其中国、省道公路通车里程 343.33 公里,境内铁路通车里程 75 公里。潍烟高铁莱州段工程基本完工,高铁莱州站完成建设。沿海港口完成吞吐量 3108 万吨。年末城市公交营运车辆 126 辆,营运线路 15 条,线路总长 223.6 公里。年末农村客运班车 171 辆,农村客运班线30 条,全部实行了公交化运营。城市公交方面,2023 年将 8路线延伸至大基山森林公园,3 路线延伸至平济心理康复医院。城乡公交方面,14 路莱州-仲院延伸覆盖了小栾家、小草沟、蒋家疃、老草沟、返岭子、南村、北村、六埠子 8 个不通公交的村庄;113 路莱州-后坡,延伸至石虎嘴;15 路莱州-柴棚、17 路莱州-曲家由人民医院延伸至永安站发车;102路莱州-仓上,延伸至黄金海岸小区。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 14.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5.7%。完成邮政业务总量 1.75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3%。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 8.0%。其中,国有集体经济投资同比增长 187.9%;股份制经济投资与去年同期持平;个体私营投资同比下降 0.6%;港澳台及外商投资同比下降556.5%。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 80.9%;第二产业投资下降 15.7%,其中工业投资下降 15.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 42.2%。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为 0.5:41.5:58.0。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 59.8%,工业技改投资增长 1.4%,制造业技改投资下降 17.5%,高技术投资下降 8.6%,占全市投资的 6.3%。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 40.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9.4%。其中,住宅投资 35.4 亿元,增长 26.3%。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63.9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3.1%,商品房施工面积 300.0万平方米,下降 1.9%。
六、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56.5 亿元,比上年增长13.5%。按经营地统计,完成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 229.3亿元,同比增长 14.6%;完成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127.2 亿元,同比增长 11.5%。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184.5 亿元,比上年增长 9.4%。其中,进口 80 亿元,同比增长 9.6%;出口 104.5 亿元,同比增长 9.2%。全年新批利用外资项目 9 个。全市合同外资 3 亿美元,较 2022 年同期增长近 5 倍。实际使用外资 15648 万美元,同比增长 28.4%。
七、财税和金融
全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0.0 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税收收入 35.7 亿元,同比增长 24.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 71.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62.1 亿元,比上年增长 7.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4 亿元,同比增长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4 亿元,同比增长 18.1%;教育支出 11.5 亿元,同比增长 7.5%;卫生健康支出 8.1 亿元,同比增长 23.6%;节能环保支出 1 亿元,同比增长 89.5%。全年税收总收入完成 79.3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7%。其中,国内税收 56.8 亿元,同比增长 9.8%;海关代征 22.5 亿元,同比增长 16.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1205.3 亿元,比年初增加 125.6 亿元,同比增长 11.6%。其中,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 1030.3 亿元,比年初增加 114.1 亿元,同比增长12.5%;非金融企业人民币存款余额 127.5 亿元,比年初增加19.2 亿元,同比增长 17.7%。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495.3 亿元,比年初增加 72.4 亿元,同比增长 17.1%。其中,住户人民币贷款余额 146.2 亿元,比年初增加 10.3 亿元,同比增长 7.6%;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 349 亿元,比年初增加 62.1 亿元,同比增长 21.6%。八、社会事业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56 处,其中小学 18 处,初级中学 19 处,九年一贯制学校 11 处,普通高中 4 处,特殊教育学校 1 处,中等职业学校 3 处。在校学生 70273 人,教职工6569 人。各类幼儿园 98 处,在园幼儿 16930 人。新建的实验学校、莱州一中附属学校项目和改扩建的第三实验小学、城港路街道中心小学项目均已完工。推进新高中一期工程建设,加快山东体育产业职业学院、新中职项目规划设计和前期手续办理。建成投用程郭学校附属幼儿园。高考一本上线 1471 人, 本科上线 2254 人,“双一流”大学上线 436 人,优生数量、一本上线率、本科上线率均居烟台各区市前列。中考成绩在全烟台市保持领先。我市成功承办烟台市小学学科发展与质量提升行动现场会、烟台市教育局“走进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系列培训活动等。我市文明礼仪教育案例、教育强镇筑基案例分别入选省和烟台市基础教育重点领域改革典型案例。1 节精品课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精品课”。在山东省基础教育优质课评选中,共获一等奖 3个,二等奖 3 个,三等奖 6 个。虎头崖镇被确定为第三批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涌现出全国杰出中小学中青年教师 1 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 1 人、烟台市教书育人楷模 2人。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武术之乡”年度复审,成功举办莱州市第十届运动会、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2023 中国石都·莱州国际全民健身徒步大会以一等奖的优异成绩获评烟台市品牌赛事。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服务,新建体育场地设施 20 余处,维修和更换健身器材 700 余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莱州市竞技体育学校获评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我市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共获得 71 金、62 银、110 铜。莱州中华武校参加央视春晚、“中国诗词大会”等 10 余场重大演出活动,56 万字的《莱州武术》正式出版发行,进一步打响了我市的武术品牌。我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56 家,其中新申报 33 家,公示50 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 205 家。新增山东省院士工作站1 家、山东省众创空间 1 家。成功申报山东省良种工程 4 项、山东省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9 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 项、烟台市重大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 1 项。全市拥有市文化馆 1 个,市图书馆 1 个,市博物馆 1 个;市图书馆完善高标准城市书房 3 处;剧院、电影公司各 1 个,京剧团、吕剧团 2 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镇街综合文化站 17处。莱州市图书馆通过国家一级馆评估定级,连续六届获得“国家一级馆”荣誉称号。莱州市公共文化场馆以“公共文化零距离”为方向,服务群众 32 万人次,组织线上讲座、展览、培训等,推出声乐、形体、舞蹈等 80 余班次公益艺术培训,培训市民 2000 余人次。组织举办春节联欢会、“贺岁迎新·花城古韵”新春文化大集、月季花节文旅活动、“嗨啤盛夏”沙滩音乐节、金秋晚会、田家小米丰收节等特色节庆活动 20 余场次;组织“大地欢歌舞动花城”健身舞蹈秧歌大赛、“四季村晚”暨乡村大舞台文艺展演、“2023 齐鲁书香节·全民阅读月”“送书下乡”“赶文化大集 建美好乡村”等系列活动 200 余场次;莱州剧院引进儿童剧《冰雪奇缘》、天空之城音乐会、KY 乐团演唱会、吕剧《双玉蝉》等高水平演出 5 场次。推荐 5 部作品申报烟台“双演”工程,《小米飘香》《双玉蝉》《双拜花堂》3 部作品入选,1 部作品入围。打磨提升蓝关戏《四知太守,四知却金》,先后参加烟台纪委组织的廉洁舞台剧展演活动 18 场次。推荐新增 6 名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15 名烟台市级传承人、4 个烟台市级非遗项目,位居烟台各县市区首位。组织非遗年货大集、非遗文创集市、非遗进景区等线上线下活动15 场次。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901 处。医院 17 处,乡镇卫生院 1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 处,村卫生室 569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 处,门诊部 7 处,诊所、医务室等其他机构 273 处。实际开放床位 4791 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 5767 人,其中执业医师 2121 人,执业助理医师 290 人,注册护士 2436 人。扎实推进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和慢病院新院区(新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成功打造全省首家县级肿瘤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三级乙等评审,成为全省唯一一家直接从一级晋升为三级的妇幼保健院。重点推进了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列入了烟台市“2023 年度重点打样示范事项”和《烟台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县域内 4 家市直医院、15 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运行,实现全市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监管,从采购、配送、调剂、煎煮等相关环节全部达到高标准的同质化运行,累计调剂处方剂数 37.8 万剂,服务人次7.5 万人次,向基层配送中药 3.7 万剂,服务群众 7400 人次。妇保院为山东省 0-6 岁孤独症筛查干预试点单位,中医医院入选第二批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第三批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单位、通过 2023 年市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基地审批。落实惠民政策,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为 24033 名特殊群体统一办理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实施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制度,全年为 11.6 万人次报销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610.43 万元。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达到 78、68 种。全年认定居民慢特病 1536 人次、职工慢特病 1522 人次。我市有 191 家零售药店、19 家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5 家民营医院参与了“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初步实现了城乡全覆盖、销售零加成、保障全方位的药品集采改革新模式,将 100 种药品纳入进基层集采药品范围,药价平均降幅超 60%。在 2023 年谈判、竞价环节,143 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 个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为 84.6%,平均降价 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 2022 年基本相当。 九、民生保障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794 元,比上年增长 6.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7049 元,比上年增长 7.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7766 元,增长 6.1%。人均消费性支出 34176 元,增长 6.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即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 33.9%(变大0.7 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501 元,增长 7.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0267 元,增长 8.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3%(变小 1.7 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 42.0 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48.3 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 52 辆、摩托车 23.3辆、助力车 108 辆、彩色电视机 109.3 台、空调器 142 台、电冰箱(柜)111.3 台、微波炉 37.3 台、计算机 42.7 台、移动电话 221.3 部、健身器材 2.7 套、乐器 4.7 台、照相机 4 台。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47480 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 28936 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435097 人。2023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718445 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离退休)人数 254878 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463567 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108510 人。全市累计为 12.48 万人次城乡在保对象发放城乡低保金7914.09 万元,电费补贴 74.18 万元,年内新审批 1464 人,1707 人动态退出在保行列。城市低保标准为 1001 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 800 元/人/月。 十、城乡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 54 平方公里,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 2163.78 公顷。完成农村改厕 14.63 万户,普及率达到93.52%,17 个镇街管护服务站全部成立并正常运转。农村清洁取暖 21905 户。完成全市 11454 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排查,完成 54 户农村危房改造。燃气工程建设运行有序,铺设中压燃气管线 10.22 公里。冬季集中供暖新增入网面积 20.1 万平方米;管道燃气用户新增 6096 户,总数达到 12.677 万户,城市燃气普及率提高到 99.80%。全年全社会电力消费量 66.61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7%。第一产业用电 4.63 亿千瓦时,增长 9.18%;第二产业用电 48.56 亿千瓦时,增长 1.7%,其中工业用电 48.3 亿千瓦时,增长 1.83%;第三产业用电 5.31 亿千瓦时,增长 13.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8.11 亿千瓦时,增长 7.31%。截至 2023年末,莱州市拥有发电企业 27 家,总装机容量 638.315 万千瓦,年发电量 201.18 亿千瓦时。火电企业 5 家,装机容量424.5 万千瓦,年发电量 168.9 亿千瓦时,其中:华电国际莱州火电超临界机组装机容量 410 万千瓦,年发电量 164.7 亿千瓦时;风电企业 11 家,装机容量 112.265 万千瓦,年发电量 24.81 亿千瓦时;太阳能企业 7 家装机容量 84.65 万千瓦,年发电量 7.09 亿千瓦时;纳统孤网企业 2 家装机容量 0.9 万千瓦,年发电量 0.24 亿千瓦时。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284 天,优良率为77.8%,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 9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 23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 63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 34 微克/立方米。市区降水年均 PH 值 6.82,未出现酸雨(PH<5.6 的雨水为酸雨)污染。5 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施王河综合治理工程、小沽河综合治理工程、留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南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庙埠河水库向临疃河水库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续建配套工程、留驾水库向银海工业园供水工程等 8 项重点水利工程,年度总投资 5.4亿元。全市 977 个行政村的饮用水水质均检测合格,2023 年底,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达 91.52%、自来水普及率达98.03%。市区 23 条主要交通干线 23 个监测点位,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均值为 69.3 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 116 个点位等效声级昼间均值为 54.3 分贝。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6 起,死亡 5 人,全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 0.006 人。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的法人企业;二是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的法人企业;三是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的法人企业。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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