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平阴发展进程中极具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是攻坚克难、承压奋进、负重争先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1+676”工作体系,在把握大势、抢抓机遇中奋勇向前,在应对挑战、化解风险中担当作为,实现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81.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17亿元,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53.70亿元,同比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85.33亿元,同比增长6.3%。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4.8:56.1:29.1调整为15.0:54.7:30.3。 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36.52万人,同比下降0.346%。全县人口出生率5.39‰,死亡率4.32‰,人口自然增长率1.07‰,人口机械增长率-4.48‰。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7:100。 二、财政、金融
全县地域财政收入56.32亿元,同比增长9.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46亿元,同比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1亿元,同比增长18.7%。全年完成税收收入29.73亿元,同比下降1.7%。 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81.79亿元,比年初增加36.07亿元,增长10.4%。住户存款余额289.19亿元,比年初增加34.70亿元,增长13.6%。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39.27亿元,比年初增加24.13亿元,增长11.2%。存贷比62.7%,提高0.4个百分点。证券机构实现交易额53.19亿元。 三、农 业 和 农 村
全县粮食总产量20.30万吨,主要畜禽肉类产量3.19万吨,禽蛋产量3.09万吨,牛奶产量9.23万吨,生猪屠宰量28.5万头。蔬菜播种面积13.84万亩,年产蔬菜量69.88万吨。新增家庭农场37家。新获证“三品一标”主体5家,新认证产品总数12个,续展绿色产品7个。平阴玫瑰获第二批好品山东农产品品牌。回收农药瓶201万个,农药袋40.5万个,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66.7吨。新增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1608.4万元,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35万亩。全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51.8万千瓦,拖拉机7086台,配套农机具1.49万台(套),农机专业合作社53家。全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48.01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09.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资金680万元。 创建国家级产业强镇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市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乡土产业名品示范村15个。建成1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四、工 业
全县1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2.03亿元,同比下降13.7%,实现利润总额21.17亿元,同比下降34.7%。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45.95亿元,同比下降10.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5.4%。 分轻重工业来看,轻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下降10.6%,重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下降10.7%,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34.0%、66.0%。规模以上工业轻重工业比例基本无变化。 30家重点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9.79亿元、利润总额20.05亿元,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7.3%、94.7%,同比分别下降17.3%、35.5%。炭素制品相关行业和玛钢相关行业分别实现产值106.64亿元、72.82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8.6%、下降2.1%。 五、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50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9.88亿元,同比增长4.0%,实现营业收入16.68亿元,同比下降3.8%。签订合同额26.73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13.52亿元,同比增长4.8%。房屋施工面积108.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5%;房屋竣工面积40.9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4%。 全县30家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投资19.28亿元,同比增长9.0%。房屋施工面积143.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9%,销售面积17.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销售额10.41亿元,同比下降4.6%。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5%;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1.2%;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0.4%,三次产业投资比重调整为1.4:32.5:66.1。民间投资占比下降2.9%,工业投资下降11.2%,技改投资下降0.5%,建安投资增长17.6%。 年末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73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8个,与上年持平。聊泰铁路黄河公铁桥及公路接线工程平阴段、中电建核电装备智造基地项目等重点项目完工投产。 七、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68亿元,增长11.4%。其中,123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9.97亿元,增长16.3%。 24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2.26亿元,同比增长2.7%。 全年进出口(海关口径)78.58亿元,同比下降29.1%。实际利用外资5296万美元。 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053.8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11.61万辆;营运载货汽车4212辆,总吨位为60394吨;营运载客汽车83辆,总客位为2726;市内公交车40辆,总客位为920,最大载客量为1620。全年邮政业务总量6670万元,同比增长23.38%;报刊流转额540万元,同比下降11.62%。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教育系统在岗职工共有3638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51053人,同比下降0.7%。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8133人,同比下降1.1%;中职在校生 4031人,同比上升15.7%;初中生在校人数为9552人,同比上升2.5%;小学生在校人数为20766人,同比上升14.8%;幼儿园在校生人数为8512人,同比下降21.2%。和山宿舍楼建成投入使用、四中宿舍楼、二中宿舍楼、实验小学科教楼、实验小学运动场、龙山小学运动场、孝直小学运动场、孔村小学运动场改造投入使用。资助6228人次460.7万元,其中:免除164人次学前保教费26.6万元;高中免学费153人次,金额18.2万元;大学生免学费53人,发放金额34.4万元。为692名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48.4万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19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1家,3项科技人才获批市级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9家,全年登记的科技成果成果7项;全县经上级认定的研发投入总量达到6.3亿元,占GDP总量的2.3%,研发投入增幅达到7%。 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65个,其中医院12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847张,同比增长10.5%;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878人,同比增长10.4%。全县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7.21人,同比增长7.1%,万人拥有病床86.27张,同比增加8.43张。全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诊疗194.8万人次,住院8.8万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92.7万天。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四层施工,县中医医院二期病房楼主体已完工,进入内外装修阶段。 组织文化活动650余场次,放映公益电影3696余场,服务观众20万余人次,全县接待游客293万人次。图书馆年接待入馆市民达43万人次,年借阅量15.3万多册,年内办理借阅卡 0.2万张,建有泉城书房2处,图书馆1处,分馆8处,服务点53处。 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县电视台保留二套电视节目,每周播出231小时,无线广播平均每天播音时间24小时。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年共接纳各类健身人群19万人次。通过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12个体育协会开展了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80项次;成功承办济南市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趣味健身运动会;初中生、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3.77%。我县运动员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牌41枚,其中,全国冠军4枚,省级金牌11枚,市级金牌24枚。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县城建成区面积24.7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达到110.89公里和240.2万平方米。完善路网结构,改造新建道路10条,累计8.5公里。2023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破损1830余平方米、混凝土640余平方米;修补人行道破损2470余平方米;调整更换路沿石860余米;提升维修更换市政井盖、雨水篦子/井盖610(套)个;对黄岭巷、市场路、众城街等14条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道13公里、雨水管道6公里;修补交通护栏1940余米;道路指示牌、路名牌350余次。 管道天然气供气量4829万立方米,用气人口12.63万人。集中供热面积832万平方米。全年自来水供水量1159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6亿度,同比增长4.3%。 全县环境空气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实况)分别为77、41、15、35ug/m,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7。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81%,PM10、PM2.5,浓度分别改善1.28%、10.87%,SO2同比恶化7.14%,N02同比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3天,同比减少37天,优良率61.5%、同比降低4.3%,重污染以上天气7天、同比持平。 十一、社会治安、安全、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11324起。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71起,破案539起,打击处理778人,移送起诉823人,执行逮捕95人。八大类刑事案件立案7起,破案7起,破案率100%。查结治安案件1853起,行政拘留1012人。抓获2023年度全市经侦系统首例“猎狐”逃犯。破获6.08职务侵占案,追缴赃款1500余万元。 全年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其中工矿商贸事故0起,死亡0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集中供养床位960张,农村特困供养救助人员1480人,入住农村特困供养机构578人,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4.9%,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达到1356元,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 281 元/人.月、466 元/人.月、932 元/人.月。全年共支付基本生活资金和照料护理资金 3350万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47户,发放救助资金177万元。 全年共为1378人办理残疾人证,其中为411人上门办证。新增残疾人就业140人。为889名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为993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每人6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为854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发放教育资助金。为198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55元,同比增长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21元,同比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82元,同比增长7.6%;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576元,同比增长8.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184元,同比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94元,同比增长9.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733人,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4120人。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04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814元。全县177人享受城镇低保,4131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含分类施保金)3106万元。
注释: 1、本公报2023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平阴统计年鉴—2024》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单位包括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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