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和林格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抓发展、促改革,全县经济总体上呈现出稳中趋优、持续向好的态势,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5.2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速为16.2%。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66亿元,同比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207.62亿元,同比增长24.5%;第三产业增加值96.93亿元,同比增长6.8%。三次产业结构之比为9.1:61.9:29.0。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1%、79.4%、15.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09504元/人,同比增长16.2%。 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亿元,同比增长10.16%。其中,税收收入13.90亿元,同比增长20.32%;非税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32.29%。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8亿元,同比增长21.2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亿元,同比增长5.95%;教育支出4.42亿元,同比下降5.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亿元,同比下降9.37%;节能环保支出0.87亿元,同比增长161.40%;卫生健康支出1.82亿元,同比增长20.29%。 二、农业 全县辖地面积3454平方公里。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70.3千公顷,同比增长0.79%;其中粮食播种面积66.52千公顷,同比增长0.17%;全年粮食总产量35.31万吨,同比增长2.94%;在粮食作物中,玉米播种面积48.78千公顷,同比下降0.31%,产量30.5万吨,同比增长2.01%;马铃薯播种面积1.91千公顷,同比增长11.70%,产量0.5万吨,同比增长35.14%;油料播种面积1.93千公顷,同比增长40.88%,产量0.27万吨,同比增长80%。 表1 主要粮食作物产量 全县年末实有森林面积81.07千公顷,同比下降0.65%。 三、工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2.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40.3%。 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产值同比增长8.81%;重工业产值同比增长332.58%;轻工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的46.10%。 从主要产品产量分类来看,发电量同比增长4.12%;乳制品同比增长9.04%,其中液体乳同比下降1.06%,冷冻饮品同比下降14.02%,饮料同比下降0.17%;纸制品同比下降0.1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7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9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9.59%,较上年上升0.08个百分点。 表2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39.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80.85%;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11.57%,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11.6%;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0.69%。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4亿元,同比增长12.9%。 六、交通和邮电 全县公路里程1181.34公里,其中一级公路60.5公里,二级公路160.6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1232万元,同比增长4.4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566万元,同比增长6.17%;联通业务总量3766万元,同比增长0.86%;移动业务总量3900万元,同比下降9.30%;电信业务总量2000万元,同比增长60.77%。本地网固定电话用户0.59万户,同比增长15.69%;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37万户,同比增长0.90%;年末移动电话用户12.13万户,同比增长3.06%。 七、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0.7亿元,同比下降10.5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4.83亿元,同比增长8.07%。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44.16亿元,同比增长7.58%。 全县保险系统保费收入21548.42万元,同比增长48.67%。其中,财险保费收入19908.7万元,同比增长94.16%;人险保费收入1639.72万元,同比下降61.33%。 八、教育、文化和卫生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8所,小学19所,幼儿园31所。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专任教师577人,同比下降5.41%;小学在校学生数8803人,同比下降2.62%;普通中学专任教师903人,同比增长18.50%;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8412人,同比下降0.49%。 全县共拥有文化馆1个,体育场馆3个,博物馆3个,广播电台1个,电视台1个,图书馆1个,乡镇文化站13个,村文化室145个,社区文化室10个。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05个,其中医院3个,卫生院13个。医院拥有病床339张,卫生院拥有病床184张。全县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838人,其中医院324人,卫生院196人。 九、人口与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年报,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0.04万人,同比下降0.74%。其中,城镇人口4.12万人,乡村人口15.9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52万人,其中蒙古族1.28万人。人口出生率6.42‰,死亡率8.16‰,自然增长率-1.74‰;人口迁入率4.9‰,人口迁出率10.8‰,机械增长率-5.9%。 全县常住人口16.41万人,同比增长1.2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5996元,同比增长5.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224元,同比增长7.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27,比上年同期缩小0.0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9928元,同比增长23.5%;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5328元,同比增长22.1%。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8835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40458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03097人。 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6人;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444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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