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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三明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431.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93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264.93亿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130.80亿元,增长5.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1.4%,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0.3%。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5%。 公共财政总收入27.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8.24亿元,增长1.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48亿元,增长5.0%。税务系统组织税收20.92亿元,增长6.8%。 二、农业和农村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61.18亿元,比上年增长3.1%。 谷物种植面积13.52万亩,比上年减少0.64万亩,其中稻谷面积12.40万亩,减少0.68万亩;烟叶种植面积2.56万亩,减少0.0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3.44万亩,增加0.33万亩;水果种植面积11.32万亩,增加0.61万亩。全年谷物产量5.67万吨,比上年减少0.26万吨,减产4.4%;烟叶产量0.30万吨,减产31.5%;蔬菜产量29.84万吨,增产4.0%,水果产量9.92万吨,增产6.9%。 完成更新造林面积2.16万亩,商品材产量11.47万立方米,竹材采伐量4570万根。 当年出栏牛403头,羊1.97万头,猪14.45万头,家禽707.88万只。肉蛋奶总产量2.72万吨,下降11.9%。 水产品产量1.32万吨,增长4.6%。(详见附表1) 完成造福工程扶贫搬迁11户42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722户1569人全部脱贫,35个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改建乡镇、农村公厕23座。新(改)建农村公路41公里,建成上坪乡综合运输服务站。新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7个。新建颐老院、农村幸福院16所。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1%。 机械汽车、纺织、化学、建材、林产五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4%,其中,机械汽车工业增长15.0%;建材工业增长14.5%;化学工业增长9.5%;林产工业增长7.7%;纺织工业增长1.3%。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发电量47.3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2%;化学纤维11.28万吨,增长6.7%;汽车5.37万辆,增长15.0%;水泥1670.06万吨,增长19.1%;轴承687万套,增长0.7%;石墨及碳素制品2.24万吨,增长44.2%,原煤91.84万吨,下降6.2%;纱19.84万吨,下降6.9%。(详见附表2)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82.70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实现利税33.64亿元,增长2.2%;亏损面为6.4%,较上年扩大0.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8.34%;经济效益综合指数457.96%,比上年提高49.81个百分点。 全年建筑业总产值9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全市70家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14.01万平方米,下降24.1%;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85.38万平方米,下降24.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5.7%,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增长4.0%。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15.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商品房施工面积309.80万平方米,增长25.0%;商品房竣工面积33.95万平方米,增长111.2%;商品房销售额29.20亿元,增长22.4%。 五、商贸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27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44.55亿元,增长5.5%;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71.72亿元,增长9.6%。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909万元,出口总额2.59亿美元。 全年接待旅游人数746.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8%,实现旅游总收入45.32亿元,增长20.5%。 六、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00亿元,比上年增长6.9%。 全年公路货运量2230万吨,比上年增长15.6%,货运周转量23.56亿吨公里,增长9.1%;客运量310万人,下降22.7%,客运周转量1.57亿人公里,下降39.1%。 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总数3.7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9.5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4.44万户;全市通信业务收入3.06亿元。 七、金融和证券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24.45亿元,比上年增长3.9%,比年初增加8.34亿元。人民币存款中,住户存款余额146.70亿元,增长13.8%,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8.19亿元,下降11.4%。本外币贷款余额205.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比年初增加2.89亿元。人民币贷款中,短期贷款67.72亿元,下降0.4%;中长期贷款135.29亿元,增长1.9%。 年末全市证券公司营业网点3家,证券累计开户数16.84万户,其中当年净新增开户数9270户,比上年下降16.8%;全年证券成交金额1248.55亿元,增长30.7%。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适龄幼儿入园率为98.65%,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为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9.27%,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9.56%、三年巩固率99.71%,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9.7%,高中毛入学率为100%。职业院校招生6977人,在校生14892人,毕业生2784人。普通高中招生1889人,在校生5730人,毕业生1998人。初中招生3817人,在校生11496人,毕业生3590人。小学招生4965人,在校生26704人,毕业生3831人。特殊教育在校生91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4300人。 全市专利申请受理495件,专利授权30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9件,发明专利授权28件。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4家,省级1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全年完成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完成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低温石墨负极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优的水平,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1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46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26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0.112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A声级为53.7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A声级为68.2分贝,均属于“较好”水平。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15起,比上年下降25.0%,死亡10人,下降9.1%,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23人,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2.79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0.83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群众业余演出团队18个,影剧院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化娱乐场所20处。影剧院、电影工作站放映电影2.35万场次,观众39.57万人次。公共图书馆总藏量61.96万册(件)。年末全市广播电视台1个,基层广播电视站12个,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为99.07%,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为98.80%。 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62个,其中医院11个,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个,预防保健机构2个,中等医药教 育机构、卫生监督所各1个。拥有病床床位总数2620张。卫生技术人员3041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147人,注册护士1429人。 全年运动健儿在全国比赛中,共获得金牌5枚,银牌4枚,铜牌8枚;在省级比赛中,共获得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4枚。成功举办第四届农民春晚。全年组织系列文艺活动91场次。组织参加三明市第七届运动会,获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第一。体育中心场馆接待各类健身群众近15万人次。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户数9.66万户,比上年末减少15户;总人口为32.95万人,减少1883人。其中城镇人口18.02万人,乡村人口14.93万人。男性16.93万人,女性16.03万人。男女性别比例105.6:100。17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20.23%,18至34岁占总人口的20.03%,35至59岁占总人口的41.37%,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18.38%。人口出生率为9.01‰,死亡率为6.20‰,自然增长率为2.81‰。年末常住人口为35.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0.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910元,比上年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1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159元,增长9.4%,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5132元,增长9.2%。 年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1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2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80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17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登记人数累计1.67万人,为符合条件的3648人发放保障金1378.04万元。为符合领取被征地农民企业社保补贴的2195人,当年发放补贴金额370.05万元。 年末各类收养性、救助类社会福利单位15个,拥有床位1370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3个。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有474户700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1121户2035人,发放保障金1137.97万元;为“五保户”、“三无”人员等特困供养对象476户485人发放保障金679.58万元。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2496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85.3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3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款232.29万元。救助受灾群众,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0.62万元。发放慈善助学金32.70万元;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2.69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 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全市总户数、总人口由市公安局提供。出生率、死亡率和人口自然增 长率由市卫健局提供。 5.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 6.收养性、救助类社会福利单位不含“三自三助”颐老院。 永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永安调查队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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