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总量突破千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2.9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51亿元,可比价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525.85亿元,可比价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52.57亿元,可比价增长3.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6∶53.1∶44.3调整为2.5∶52.4∶45.1。年末私营企业工商登记数23629户,从业人员132174人,其中当年登记4218户,从业人员4824人。个体工商户登记数65398户,从业人员108834人,其中当年登记13240户,从业人员12775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年末城镇化率为68.05%,比上年提高0.91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2%,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3%,非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2%。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6.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7%,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8%,居住价格上涨0.9%,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衣着价格上涨0.7%,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3.3%。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全年粮食总产量26.61万吨。其中:夏粮产量5.76万吨;秋粮产量20.85万吨。油料总产量0.67万吨。蔬菜总产量32.49万吨。全年粮食种植面积55.7万亩;油料种植面积3.9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2.19万亩。生猪饲养量23.75万头;肉类总产量14881吨;牛奶总产量1975吨;禽蛋总产量1.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7850吨。 现代农业稳产增效。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施土地综合整治4.8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3万亩。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地方储备粮“两分离四分开”,构建“1+3+N”三级现代粮食仓储体系,实现粮食安全智慧化监管。粮食产量保持稳定,粮食安全有效保障,荣获全省夏粮生产突出贡献单位。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创成扬州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4个、示范合作社19个。“仪征黑莓”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扩量提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374.78亿元,增长9.4%;规模以上石化无纺产业实现产值468.84亿元,增长3.9%;规模以上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实现产值391.43亿元,增长7.9%。全市工业开票销售收入1410.37亿元,增长7.0%。新增规模企业79家、亿元企业15家,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20家,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1家、产品1个。上市办实体化运作,培育上市后备企业18家,天富龙集团、怡丽科姆等企业主板上市有序推进。 用电量稳步增长。全社会用电量57.02亿千瓦时,增长5.9%。第一产业用电量0.18亿千瓦时,下降4.3%;第二产业44.31亿千瓦时,增长2.8%,其中工业用电43.97亿千瓦时,增长3.1%;第三产业6.07亿千瓦时,增长19.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45亿千瓦时,增长18.2%。 建筑业发展总体平稳。全年建筑业实现总产值428.7亿元,增长6.6%;竣工产值367.43亿元,增长14.2%。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67.08万平方米,下降0.2%;竣工面积689.89万平方米914.14,增长32.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放缓。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9%。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9.2%,第二产投资增长47.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9.6%。 重大项目稳步推进。总投资165亿元的仪化400万吨高端绿色新材料项目、总投资55亿元的中圣清洁能源项目、总投资50亿元的亚新科汽车零部件项目顺利落户;大众新车型技改、仪化300万吨PTA、虹石新材料、江扬电缆等项目加快建设;中兴派能锂电池、依利安达印刷线路板、富威尔复合纤维扩建等项目竣工投产。坚持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基金招商、大使招商,“云招商”洽谈31场,小分队外出招商202批次,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4个。3个列省项目、70个列扬项目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156.1亿元。 五、国内外贸易 消费品市场稳步恢复。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71亿元,增长3.4%,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5亿元,增长29.4%。批发业销售额724.32亿元,增长10.0%;零售业销售额151.87亿元,增长8.1%;住宿业营业额1.14亿元,下降1.6%;餐饮业营业额21.04亿元,增长4.4%。 对外贸易稳中向好。全市注册外资实际到账2.55亿美元,增长10.9%,全市进出口总额21.34亿美元,增长9.4%。 六、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和旅游业 交通运输平稳发展。年末全市公路里程1599.85公里。全年公路客运量29.14万人次,公路货运量613.01万吨,水路货运量2357.9万吨,铁路货运量13.6万吨。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127098辆,增长14.6%,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113640辆,增长12.4%。 邮政业健康发展。全年邮政业务收入0.32亿元,增长9.8%;电信业务收入5.85亿元,增长25.6%。全市电话用户82.01万户,增长0.5%。其中:固定电话用户11.81万户,下降0.3%;移动电话用户70.2万户,增长0.7%。年末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2.26万户,增长1.0%。 旅游业缓慢恢复。年末全市旅游景点15处,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6家,星级旅游酒店饭店3家。全年接待旅游者293万人次,下降3.9%;旅游业总收入29.18亿元,下降30.2%。 七、财政、金融业 财税收入保持稳定。全市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65亿元,下降3.2%,其中税收收入37亿元,下降5.1%,税收占比79.3%。 金融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23.59亿元,增长6.4%;其中住户存款566.64亿元,增长20.7%;企业存款398.58亿元,增长13.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791.71亿元,增长10.8%;其中短期贷款263.93亿元,增长2.51%;中长期贷款490.18亿元,增长13.7%。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动能释放。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创新型企业。规上工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2.5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36.5%。招引科技型企业65家,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9家。启动实施数字经济、“智改数转”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智能化改造项目32个、“上云用数”项目105个、“数字画像”诊断项目170个。创成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家、省级示范智能工厂1家、省级智能车间17家、扬州市级智能车间12家。深化校企、院镇协同创新,达成产学研合作项目125项。升级出台“凤来仪”人才政策3.0版,启动“凤来仪”人才创享社区建设,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6人,获批国家级人才4人。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改善办学条件,东区普通高中主体完工,实验小学综合楼完成主体工程,振兴幼儿园建成投用,10所学校210间教室完成健康照明改造。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减轻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率87.5%,居扬州首位。全市省优质幼儿园比例61.36%,省现代化小学比例100%,省现代化初中比例100%,省三星级以上高中比例75%。全市各类学校93所,招生14596人,在校生58022人。其中:幼儿园44所,招生3355人,在校生12165人;小学28所,招生8079人,在校生36575人;初中16所(含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3738人,在校生11211人;高中4所,招生2650人,在校生7952人。3-5周岁幼儿毛入学率100%,小学净入学率100%,初中净入学率100%,初中升学率99.79%。共有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1人,省、扬州市特级教师25人,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7人,扬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英才培养对象7人,扬州市级骨干教师870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广播节目制作时间3833小时,电视节目制作时间650小时,广播节目综合覆盖率100%,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100%。电影放映单位10个、艺术表演场馆1个、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站9个,全年艺术表演观众6.71万人次,文物展览参观16.88万人次,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69.92万册、件,书刊文献外借50.71万册次。 疫情防控精准有力。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成投用方舱医院、核酸小屋、健康驿站。严格落实“二十条”“新十条”等政策,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健康、防重症、保稳定、促发展协同推进,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人民医院扬州分院正式挂牌,人民医院晋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通过三级中医医院创建省级评审。“省健康促进市”创建通过扬州评审。共有各类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106个,比上年增加7个;拥有床位数3043张,减少58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258人,增加134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470人,减少1人。全年诊疗212.13万人次,增长29%。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8个、体育馆10个、游泳池馆10个,教练员29人、等级裁判员203人、等级运动员352人。全年运动员获奖牌总数92枚,举办体育竞赛表演105次。承办全国棒球锦标赛、省第二十届运动会垒球项目等体育赛事,组织文体活动350场。完善村、社区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和学校文体设施2729个,全市体育人口达26.2万人。 十、城镇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面貌显著提升。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成首轮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制定城市更新提质行动总体方案、“古城见古、滨江见江、城市见市”专题行动方案。统筹实施城建十大工程。完成三河片区概念性规划,推进大码头片区开发。完成江城路宝能段改造、红旗路西延,实施工农路管网综合工程、西园北路综合提升工程、学军路和石塔路积水点改造。完成危房解危1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20个,面积达12.2万平方米。统筹推进龙山生态新城规划、征拆、招商等工作。开展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小区管理等15个专项整治,治理城市顽疾,提升城市形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接受省级测评。 乡村振兴彰显特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打造“两横两纵”乡村振兴示范带,实施重点项目51个。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打造S353沿线农村环境靓丽风景线,建成省级绿美村庄10个。推进9个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建设,建成扬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2个、美丽宜居村庄10个、新型农村社区6个,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实施“农业+”融合发展模式,培育国家级休闲农业精品线路3条、省级以上休闲旅游农业精品企业12家、省农耕实践基地2家。入选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36个行政村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全覆盖,乡村治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生态环境富有成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29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开展企业排放、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993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9.2%,PM2.5浓度30.6微克/立方米。实施仪扬河大桥、胥浦河管桥等国省考断面溯源整治工程,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稳步实施,建成2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分布式处理设施和4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三元沟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网格体系,完成绿化造林3400亩。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建设湿地保护小区1处。林木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29.6%、70%。 基础设施加快完善。配合做好宁仪扬城际轻轨项目规划,北沿江高铁仪征段工程基本完成征地组卷。龙潭过江通道形象进度达70%,仪禄高速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宁盐高速、345国道新集南段工程有序实施,大新公路大数据产业园段主线贯通。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入选鲁班奖名单并完成公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2公里、县道大中修9.5公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进入部级评审。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累计完成27.1公里,沙河闸站有序建设,龙河治理二期工程建成投用。创建省级农村生态河道71公里,建设幸福河湖14条。开工建设220千伏越江变、110千伏双龙变输变电工程。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43444人,减少4757人。其中:男性人口271538人,减少2612人;女性人口271906人,减少2145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4.00‰,较上年下降0.8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8.79‰,增加0.2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9‰,增加1.11个千分点。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3.86万人,较上年增加0.44万人。 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59元,增长6.5%;人均消费支出25959元,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024元,增长5.7%,人均消费支出30261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2元,增长7.3%,人均消费支出20812元,增长8.4%。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为5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为57平方米。 社会保障逐步健全。年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64万人,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9.9万人。落实稳岗返还、减征保费、扩岗补助1亿元,采集就业岗位15000个,城镇新增就业8200人。加大信贷支持创业力度,发放“苏岗贷”“富民创业贷”4.2亿元,扶持自主创业1900人。实施全民参保扩面计划,新增参保8500人,参保率98%以上。建成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2个颐养示范社区,完成8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升级改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创成大仪镇、月塘镇省级示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扎实开展急难家庭救助、因病支出型家庭救助、教育救助和临时救助,率先试点“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惠及困难群众4000多人次。新增住房保障家庭653户。住房公积金扩面5600人,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实现镇域全覆盖。
注: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涉及的人均指标根据人口预计数计算得到。 (5)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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