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无锡市新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运行,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总体态势符合预期,产业发展呈现出强劲韧性和巨大活力,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全区经济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30.5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51万元。 分产业看,全区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64亿元,比上年增长3.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20.10亿元,比上年增长5.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09.77亿元,比上年增长0.2%;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0.03:62.54:37.43。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9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30万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8%。 年末全区登记在册的企业法人累计57661户。其中,内资企业法人55907户,外资企业法人1754户。当年新办企业法人8918户。其中,新办内资企业法人8826户,新办外资企业法人92户。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总产值1.06亿元,比上年增长4.9%;粮食总产量6767.85吨,比上年增长1.6%;2022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50万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617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3%;规模以上工业完成营业收入5850.43亿元,比上年增长4.3%;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479.23亿元,比上年增长3.9%。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114.9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 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0.36亿元,比上年增长0.2%;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3.45亿元,比上年增长7.7%。10个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房屋建筑工程),2021—2022年度共20个建设工程项目获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5.50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67.52亿元,比上年增长0.7%;第三产业投资完成367.98亿元,比上年增长2.8%。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11.86亿元,比上年下降6.7%。商品房施工面积847.8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1%;竣工面积156.9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5%。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32.6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5.0%。 全年新批总投资超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50个,完成总投资930.8亿元。其中,超10亿元以上项目18个,超50亿元特大产业项目5个。139个区级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投资451.25亿元。其中,52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8.4亿元。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9.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区批发业销售额3345.75亿元,比上年下降4.1%;零售业销售额342.73亿元,比上年增长3.0%;住宿业营业额5.34亿元,比上年增长3.4%;餐饮业营业总额31.66亿元,比上年增长4.0%。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汽车类同比下降1.0%,书报杂志类下降3.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1.9%,粮油、食品类增长5.0%。 六、开放型经济 按美元计,全年实现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582.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进口总额236.8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9.9%;出口总额345.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0%。一般贸易企业实现出口额123.4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5.7%。按人民币计,全年实现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3879.7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进口总额1574.24亿元,比上年下降7.3%;出口总额2305.4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全年实际使用外资13.52亿美元,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比重46.8%。全年新设备案外资项目137个。其中,超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3个。 全年服务外包执行金额40.4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离岸外包执行金额20.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5%。 七、服务业 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604.03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0.35亿元,比上年增长16.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7.89亿元,比上年下降0.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9.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3.67亿元,比上年增长17.4%。 年末全区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49.97公里。公共运营车辆390辆,年定运营线路45条,线路总长1045.20公里。全年公交运客总量1146.69万人次,平均每日运客量3.14万人次。 全年完成港口吞吐量809.10万吨,比上年增长1.2%。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376.92万人次,比上年下降47.1%;快递业务量完成4.1亿件,比上年增长11.7%。 全区拥有旅游A级景区6家。其中,国家4A级景区3家,3A级景区2家,2A级景区1家。全区拥有旅行社11家。 八、财政和金融业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07亿元,比上年下降0.5%。其中,税收收入196.15亿元,比上年下降6.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81.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78亿元,比上年增长8.8%。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85.29亿元,比上年下降9.7%;企业所得税50.86亿元,比上年下降0.7%;个人所得税18.31亿元,比上年增长24.5%;城市维护建设税14.7亿元,比上年下降2.4%;房产税11.2亿元,比上年下降1.1%;印花税3.41亿元,比上年增长3.6%;契税7.87亿元,比上年下降25.3%。上划中央税费收入192.6亿元,比上年下降2.2%。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2031.30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168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8.4%。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6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财产险收入3.8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人寿险收入0.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94家。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444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2.0%。全年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数174个。全年专利授权数14123件,比上年下降12.2%。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0.84件。 年末全区共有义务教育学校38所,在校学生6.9万人。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高等学校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5所、国际学校3所、普通高中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幼儿园68所,比上年增加2所,在园幼儿2.37万人,比上年减少360人。 十、文化、体育、卫生和民族宗教 年末全区共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3个,美术馆2个,文化站6个,影剧院13个。区、街两级图书馆共有1个总馆、9个分馆,全区藏书量160.5万册。全区共有体育健身设施9855个,健身场地面积231.66万平方米。 全区拥有卫生医疗机构256家。其中,综合医院 6家,社区卫服务中心(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37家,护理院7家。卫生技术人才4793人。其中,医师2030人,护士200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763人。全区共有医疗床位3567张。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0.6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全年出生人口3227人,出生率7.9‰;死亡人口1650人,死亡率4.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年末全区常住人口72.64万人,比上年增长0.3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9.48%,比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974.7元,比上年增长4.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550.9元,比上年增长3.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6.6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0.1万人。 全区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覆盖率100%。2022年底,全区拥有养老机构7家(6家在运营,1家整改未运营),7家养老机构年末床位数3410张,在院人数969人。2022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0.0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7户、166人,全年社会困难户临时救助4人次、特困救助2295人次、低保救助2102人次、医疗救助107人次、慈善救助159人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全区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196套,建成7418套。 全年累计抽检监测各类食品8158批次,每千人抽检率达11.31批次,食品监测合格率96.68%。 年末有宗教活动场所16处,教职人员23名(不含散居道士)。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出让用地196.4公顷,比上年增长39.8%。其中,产业用地124.3公顷,比上年增长63.1%;经营性用地72.07公顷,比上年增长12.15%。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51.9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6%。其中工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0.3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3.2%。 全区空气质量PM2.5浓度降至2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78.1%。6个国、省考断面达标率83.3%,河流型考核断面优Ⅲ比例连续两年保持在100%。38条河道综合整治断面达标率100%,优Ⅲ比例100%。 年末建成区绿化面积3456.27万平方米,年内新增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04平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8.96%。 全年发生各类事故6起,死亡5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021人/亿元。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宣传部;宗教数据来自统战部;重大项目、金融、电力消耗数据来自发改委;就业、社会保障、保险数据来自人社局;企业登记、食品安全、专利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外包数据来自商务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公路、水路交通、民航运输、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住建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科技数据来自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卫生、社会福利数据来自民政卫健局;用地数据来自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招商中心;环保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绿化数据来城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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