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尔滨市道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社会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经济发展
经济总量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25441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1695万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1020662万元,同比增长-9.5%,其中,工业增加值966449万元,同比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2993084万元,同比增长2.7%。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21.5:76.3调整为2.7:24.7:72.6。 财政收支 全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9348万元,同比增长2.7%;税收收入108770万元,同比增长-7.2%。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2691万元,同比增长-4.5%。截至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5475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131854万元,清理甄别债务余额22899万元,财政供养人员21419人,财政供养人员全年工资总额148269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1.8%。全区施工项目(不含房地产)46个,其中,上年结转项目23个,本年新开工项目23个。 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00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8320公顷,比上年增长-9.5%,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830.4公顷,比上年增长-0.8%。其它作物播种面积822公顷,比上年增长-7.5%。 全年牧业产值7501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6%。实现渔业产值13541万元,比上年增长21.0%。 全年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8万千瓦,同比增长2%;化肥投入(折纯)1.231万吨,同比增长-5%。 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销售收入2.9亿元,同比增长4.1%;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发展到1500户;拥有重点龙头企业3家,实现销售收入2.65亿元,带动基地面积2万亩。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认定面积(含山产品和水产品面积)21万亩。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48个,绿色食品标识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个。农村网络零售率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6%,涉农产业园区数量1个 。园林水果产量10673吨,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农产品54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14000公顷。 全年实现林业产值1492万元,比上年增长12.9%,完成育苗面积300亩,与上年持平,造林面积40亩,比上年增长100%,新植树木0.14万株, 与上年持平,森林面积1351公顷,森林覆盖率2.2%,自然保护区面积10725公顷,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数量1个。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总产值2780069万元,同比增长-14.5%。工业增加值966449万元,同比增长-10.7%,总量占全区GDP的比重23.4%。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375626万元,同比增长-14.4%;完成规上工业销售产值2391417万元,同比增长-12.6%;完成规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2581653万元,同比增长-26.5%;实现利税568752万元,同比增长-10.6%。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户,亏损企业5户。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54918万元,同比增长18.9%。 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1%。全区市场发展稳定。年末各类市场44个,其中,综合农贸市场11个,专业市场33个,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5个。 外经外贸 全年引进内资项目146项,协议引资额134.6亿元,同比增长103.5%,引进资金实际到位68.4亿元,资金到位率50.8%。其中,省域外资金18.2亿元。其中,新引进省域外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15个,引资额45.27亿元。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户,引进外资项目1个,协议外资额2579万美元。 全年进出口总额44300万元,同比增长8.4%,其中,出口总额14000万元,同比增长6.7%;进口总额30300万元,同比增长9.3%。 二、社会事业 科技 全年共有科研机构9个、科技企业169户,其中,民营企业164户。从市财政争取科技发展基金128万元。 教育 年末全区共有中学30所,在校生23475人。高中6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招生2536人,同比增长18.6%,在校生7018人,同比增长2.3%,毕业2304人,同比增长0.6%;初中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招生3905人,同比增长5.8%, 在校生16457人,同比增长0.01%,毕业4022人,同比增长12.6%。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招生378人,同比增长28.1%,在校生946人,同比增长-0.6%。小学28所(另教学点9所),招生4594人,同比增长1.0%,在校生22163人,同比增长1.0%。初中毕业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为73.3%。考入省市重点高中2197人,其升学率55.6%。高考进段人数1174人,进段率达到66.6%。公办幼儿园17所,教师384人,入园人数1288人,同比增长6.8%,在园人数4185人,同比增长-5.2%,离园人数1308人,同比增长1.1%。特殊教育学校2所,专任教师62人,招生29人,同比增长-50%,在校生279人,同比增长1.05%,毕业23人,同比增长1.0%。中学共有专任教师数2309人,初中专任教师数1669人,高中专任教师数64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数267人,小学专任教师数1455人,教育投入、投资共884.7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84.747万元。配备46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设备。 普通中学25所,在校学生16457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1304人。 文化体育 年末区级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126.67千册;剧场、影剧院个数7个;体育场馆7个,其中,公共体育场馆3个。 文化体育事业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体育惠民工作,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和“市民上冰雪“活动,全区中小学校共浇建冰场42块,浇建3处中心冰场,冰场每天市民平均活动人数达3000余人。打造我区十分钟健身圈,各大公园、休闲广场、社区、镇、村屯等公共场所新安装健身路径6套,更换健身路径8处,新增健身器材总计达164件。组织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省级10人、市二级80人,三级164人。积极开展竞赛工作。组队参加市级少儿比赛,全年获得奖牌129块,其中,金牌46块、银牌40块、铜牌43块。我区获得2019年度哈尔滨青少年田径U系列锦标赛团体总分第二名。 文化生活、工作不断丰富。加强街道(社区)、镇(村屯)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建设,下拨乐器、打印机、电脑、图书等文化器材500余件,共240万元。扎实推进非遗工作,在道外区委、区政府的培育扶持下,“道外小吃、施丽华剪纸、金漆镶嵌、老仁义、烙葫芦、评书、太极拳、杂技、范记永、雕刻秋果核桃记忆”共10个项目,成功获批第6批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至目前我区已申报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3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个,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册项目26个。 拥有A级景区3家,其中,4A级1家、3A级2家,滑雪场 1家,免费景区1个。 卫生 年末全区拥有各种类卫生机构333个,床位数2388床。其中,医院34所,个体诊所12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所,工厂卫生所5所,农村卫生所(室)44所,卫生防疫、防治机构3个,妇幼卫生机构1个,农村卫生院4个,其他卫生机构96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2439人,其中,执业(含助理)医师1056人,注册护士1383人,其中,护师478人。全区卫生防疫、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62人;妇幼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3人;农村卫生院床位185床,卫生技术人员88人。 社会福利与救助事业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孤困儿童751 人,救助孤老弱残22851人。 年末共有敬老机构28家,床位数2058张;老年公寓28家。新建、改建社会养老机构1家,新增床位数72床;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驿站1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2个。发放高龄津贴331.16万元。 年末全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254人,同比增长-8.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459人,同比增长 -8.5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95人,同比增长-7.1 %;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304人, 同比增长-4.1 %。发放低保金、医疗救助金6448.2万元。 全年实现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8216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批次(一二类)1239户,一般批次(一二类)4274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与三类)2703户,新增资格户644户。全年领取租赁补贴10420户,发放租赁补贴28583.186万元,其中新增(三类)2348户,发放租赁补贴7578.096万元,共为城区5667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年末居委会116个,村委会40个。 环境保护 全年实测大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39μg/m³,同比去年增加2μg/m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68μg/m³,同比去年增加1μg/m³;CO年均值1.6毫克/m³,同比去年增加0.2毫克/m³, SO2年均值18μg/m³,同比去年减少10μg/m³,NO2年均值36μg/m³,同比去年减少7μg/m³,O3年均值115μg/m³,同比去年减少18μg/m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9.6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1.2分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含)以上天数298天,同比去年减少13天;城区空气质量污染天数67天,同比去年增加16天、空气污染率18.4%,其中,中度污染以上天数28天,同比去年增加15天。 三、人民生活 人口 年末户籍总人口644894人、总户数298007户,比上年末减少8422人、减少1116户。非农业户籍人口521157人;农村户籍人口123737人。全区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313910人,女性人口330984人;60岁以上(含60岁)老年户籍人口176965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为27.44%。 全区出生人口3652人,出生率5.7‰,死亡人口5763人,死亡率8.9‰,人口自然增长率-3.2‰。 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 全区集中供热面积3005万平方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4.1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比上年提高0.08%。居民供热投诉413次,同比下降0.45%。更新供热锅炉31个。 就业、再就业形势保持稳定。2019年城镇新就业14932人,完成目标122.39%;全区登记失业率3.6%,失业人员再就业9655人,完成目标119.2%;公共职业介绍登记23661人次,完成目标110%;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23661人次;下岗失业人员介绍成功15752人次,完成目标110%。社会技能培训3944人。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70701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有1065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有183000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954人,医疗保险续接5958人,医疗保险新参保4698人,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705人。 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全年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6起,共受理劳动争议912起,涉及人数912人,其中,不予受理258起,立案处理654起(涉及农民工16人),时效期内应结案601起,实际结案653起(含调解结案),结案率99.8%,调解率达65%。共检查用人单位1611个,涉15713人,接待投诉、举报案件307件,涉及劳动者627人,讨要工资款及抵押金等款项824.87万元,案件时效期结案率100%。 年末共有专业技术人员8517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8人。据抽样调查测算,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8768元、增幅5.5%,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787元、增幅7.9%。 四、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 城市综合整治 累计规范户外广告10 处、清理规范宣示物830 余个。清除乱贴乱画80310处,粉刷污染墙体7.75万平方米、杆体5600余根。完成115条道路春季简易维修,193条道路维修养护,对人行道和部分道路临街踏步实施整治维修,工程共172.124万平方米。组织发动清雪队伍25.27万人次,机械车辆 37478余车次,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26场降雪清运任务. 市政建设 年末我区管理现有道路305条,总长189.61公里。其中,一类街路1条、1.418公里,二类街路30条、40.775公里,三类街路211条、128.389公里,四类街路63条、19.021公里。全年完成193条道路161.812万平方米道路维修施工。全年新改建道路1条。 城区外公路109条、369.047公里,其中,县级公路2条、23.469公里,乡级公路23条、140.826公里,村级公路74条、172.176公里。专用公路10条、32.576公里。全年无新建、改造桥。 注: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4舍5入原因,总计与分项合计存在着微少差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范围为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为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为200万元及以上。 4、常住人口:指本行政区内的以下四部分人口:居住本行政区内,户口在本区内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行政区内,户口在外区,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行政区内,居住在外区,离开户口登记地不到半年的人;户口在本区内,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常住户数:指常住人口所在的家庭户和集体户之和。集体户包括地区内国有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口,同一单位的集体户口无论其人数多少都按一户进行统计 5、土地及行政规划。道外区地处哈尔滨市区中东部,全区行政区域土地面积615.6平方公里,其中,行政市区面积46.1平方公里,郊区面积56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52.6平方公里。市区设二十三个街道办事处,市郊设团结镇、永源镇、巨源镇和民主镇。全区共有1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0个村委会。 6、垃圾处理站 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县境内建造的符合标准的垃圾处理场所。不包括露天垃圾场。 7、森林面积 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8、自然保护区面积 指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一定面积的陆地和水体划分出来,并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个数。根据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区分为自然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自然遗迹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不计在内。 9、普通中学数 指经过县及县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以招收小学毕业生为主实施中学教学计划的学校数,包括初级中学和完全中学。 10、集中供热面积为24小时供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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