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带领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对标全市“1+474”工作体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局面,动能转换步伐加快,城乡环境明显提升,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为全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的平阴贡献。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9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23.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87亿元,同比增长1.6%,对经济增长贡献率3.6%,拉动GDP增长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28.04亿元,同比增长11.2%,对经济增长贡献率91.5%,拉动GDP增长6.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63.25亿元,同比增长1.4%,对经济增长贡献率4.9%,拉动GDP增长0.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4.2:57.2:28.6调整为14.3:57.4:28.3。 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达37.37万人,同比下降0.3%。常住人口36.01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9.65‰,死亡率7.60‰,人口自然增长率2.05‰,人口机械增长率-5.18‰。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4:100。 二、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县地域财政收入389129万元,同比下降14.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135万元,同比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176万元,同比下降24.6%。全年完成税收总额292764万元,同比下降0.7%。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6.36亿元,比年初增加21.77亿元,增长10.1%。各项贷款余额165.33亿元,比年初增加27.23亿元,增长19.7%。存贷比70%,上升6个百分点。证券机构实现交易额51.39亿元。 三、农业和农村 全县粮食总产量19.18万吨,肉类产量3.99万吨,禽蛋产量3.90万吨,蔬菜大棚7632个。全县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农业合作社571家,家庭农场503家(市级以上示范社73家、示范家庭农场43家)。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6个,完成绿色食品年检6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36个。农业机械化总动力43.41万千瓦,拖拉机6691台,主要农作物机耕率100%,机播率100%,机收率99.97%。实施了锦水河、安栾河、浪溪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改善河道14公里;对10座水库,5座塘坝进行了水毁修复,改善提升灌溉面积2.95万亩;解决1147户、3883人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67万元,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38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万元。 11个齐鲁样板村、10个县级示范村同步推进,“玉带玫香”成为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北石硖村列入全省美丽村居试点,美丽乡村标准化达标村达到65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完成危房改造332户、改厕2943户。 四、工业 全县11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8.65亿元、利润27.1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6%、1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全年工业用电量1267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33家重点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0.61亿元、利润25.07亿元,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1.4%、92.4%,分别下降9.8%、16.3%。 五、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全县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8.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2%。资质以上建筑企业35家,实现总产值24.16亿元,同比增长33.2%,利税1.26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在省外完成的建筑业产值0.07亿元。签订合同额32.42亿元,同比下降0.8%。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15.14亿元,同比下降41.8%。房屋施工面积209.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5%;房屋竣工面积77.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7%。 全县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30家,完成开发投资30.00亿元,同比增长125.2%。房屋施工面积163.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7%,竣工面积12.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1%,销售面积35.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7%,销售额22.51亿元,同比下降4.7%。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3%;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0.4%;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2%。三次产业投资比重调整为2.0:30.6:67.4。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0.9%。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26.3%和24.4%,四新投资占比为33.8%。 七、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93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98家,实现零售额6.49亿元,可比下降6.5%。 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6家。完成营业收入3.87亿元,同比下降25.1%。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3.42亿元,同比下降9.9%。 全年出口创汇(海关口径)48.19亿元,同比下降26.3%。实际利用外资3215.47万美元,同比增长19.1%。 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992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88377辆,其中小型汽车59172辆;营运载货汽车2538辆,总吨位为16121;营运载客汽车73辆,总客位为2154;市内公交车100辆,总客位为2180。全年建设客运站点86个,优化客运线路51条。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3566万元,同比增长1.0%;报刊流转额761万元,同比增长2.0%。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教育系统在岗职工共有在编职工3973人,非在编职工182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38057人,同比增长1.2%。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823人,同比增长8.6%;中职在校生2625人,同比下降13.5%;初中生在校人数为9936人,基本持平;小学生在校人数为18673人,同比下降1.0%。平阴县新高中项目开始进场施工,玫瑰镇西胡庄幼儿园、育才学校完成基础施工。云翠幼儿园、实验中学综合楼验、东阿中学综合教学楼建成投入使用。资助6574名学生966万元,其中为844人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助学金54万元。免除308人学前保教费、高中、大学学费60万元;为844名学生发放交通生活补贴76万元;为735名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97万元。 发明专利申请总量11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21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212件。共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33项,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6家,新增济南市海外研发机构2家。2个人才项目获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支持。组织我县39名技术人员注册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组建省级科技扶贫服务队3个,实现了对我县53个省定贫困重点村科技指导人员全覆盖。 拥有医疗卫生机构86个,其中医院11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353张,同比增长18.2%;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197人,同比增长2.0%。全县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9.30人,同比增长10.0%,万人拥有病床63.2张,同比增加14张。全年全县卫生机构共诊疗117.62万人次,住院7.31万人次,健康检查16.28万人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完成主体建设。 组织文化活动450余场次,放映公益电影4032场,服务观众30万人次,全县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图书馆年接待读者达30万人次,年借阅量10万多册,年内办理借阅卡1万张,收藏古籍2457册,有14部古籍入选第四批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总分馆建设已经突破47个。广播人口覆盖率97%,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7%,县电视台保留二套电视节目一套电台节目,每周播出231小时,无线广播平均每天播音时间18小时。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年共接纳各类健身人群18.5万人次。通过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11个体育协会开展了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78项次。组织12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中小学生球类比赛,参赛学生数为历年来之最。持续推行学校体育和大课间活动,培养学生养成科学健身的习惯,初中生、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分别达到91%、92%。组队184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济南市田径运动会,初中组获得第一名,小学组获得第三名。我县运动员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牌97枚,其中,省级金牌12枚,市级金牌6枚。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县城建成区面积23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达到94公里和243.05万平方米。完成黄石街、宝丰路、英华巷等3条道路建设;实施19条主次干路杆线整治,梳理线缆15万米,剪除废旧线缆43万米,切割入地25万米,拔除废弃线杆670余根; 管道天然气供气量5785.97万立方米,用气人口14.04万人。集中供热面积450万平方米。全年自来水供水量906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 环境空气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标况)分别为122、63、25、41u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82。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0.15%,PM10、SO2、NO2浓度分别下降6.87%、10.71%、4.6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1天,比上年增加2天;重污染天数15天,比上年减少3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SO2有所改善。 十一、社会治安、安全、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全县共立可防性案件83起,同比下降33.06%。共破获刑事案件364起,打击处理人员起诉412人,逮捕117人。破获各类经济案件31起,挽回经济损失726.30万元。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13054起,查结治安案件3663起。 共发生24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5人死亡,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21人。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集中供养床位964张,农村特困供养救助人员765人,入住农村特困供养机构591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7%,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标准达到7124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完全自理、半失能、失能分别为2292元/人.年、3820元/人.年、7640元/人.年。全年共支付基本生活资金和照料护理资金830万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为517人次大病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20万元。 全年共办理残疾人证1081件。创建残疾人就业基地9处,安置150名残疾人。893名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叠加帮扶政策。规范4处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托养82人。为682名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配发辅助器具795人、1072件。为14名建国前残疾军人适配辅助器具60余件。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每人3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为487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发放122万元教育救助金。为443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68元,同比增长8.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40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24元,同比增长9.0%。 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6651人,安置城镇就业385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9%以内;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5194人。 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5.90万人,新增扩面人员3365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50601万元,收缴率100%;支付13724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1201名遗属补助金共计4679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收缴工伤保险金1001.19万元,支付2370.42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2176.12万元,支付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1613人、1703.29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5万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17197万元,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30861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2.54万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4330.26万元,共支出养老保险费11648.07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共收缴32640万元,支出2328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达到23.98万人,支付医疗费用17949万元。 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68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5480元。全县163人享受城镇低保,4172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含分类施保金)1552万元。
注:1、本公报2019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平阴统计年鉴—2020》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进行修订。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指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和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6、规模以上服务业指一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二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三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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