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鄞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经济呈现逐步复苏、逐季向好的态势,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十三五”发展画上圆满句号。
鄞州区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区(含高新区,简称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226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4%,增速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7.1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608.9亿元,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1630.0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为1.2:26.9:71.9。
全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56.6亿元,增长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5亿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38.1亿元,增长3.3%;其中增值税85.5亿元,下降7.2%,个人所得税16.6亿元,增长12.2%,企业所得税45.5亿元,增长0.3%。12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3.4%;利税总额152.8亿元,增长2.8%;利润总额113.0亿元,增长7.1%。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0%,增速高于全市1.5个百分点。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8.7亿元,下降3.1%,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31.5亿元,下降13.0%。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124.5亿元,增长6.8%,其中,出口额1554.9亿元,增长5.5%,进口额569.6亿元,增长10.5%;合同利用外资5.1亿美元,下降54.6%,实际利用外资5.2亿美元,增长6.1%。
鄞州区本级经济与社会发展
一、综合
经济总量。全年鄞州区本级(简称区本级)实现生产总值1976.7亿元,增长2.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6.8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531.4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1418.5亿元,增长2.4%,三次产业结构为1.3:26.9:71.8。
财政收支。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365.4亿元,增长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2亿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193.8亿元,增长2.6%;非税收入22.4亿元,下降4.8%。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净增就业岗位30793个,11909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5%以内。
二、农业和农村建设
农业。全年区本级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3亿元,增长2.6%,其中农业产值27.8亿元,增长1.7%;林业产值1.1亿元,增长7.7%;畜牧业产值1.2亿元,下降2.0%;渔业产值6.0亿元,增长4.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2亿元,增长8.8%。
全年区本级粮食播种面积19.3万亩,增长3.0%,粮食产量8.5万吨,增长3.1%;油料作物播种面积8025亩,增长22.1%,产量1817吨,增长37.2%;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13.1万亩,增长4.1%,产量28.9万吨,增长3.2%;瓜果类播种面积2.3万亩,增长9.2%,产量6.2万吨,增长17.0%;全年水产品总产量1.6万吨,增长5.1%。
农村建设。截止年底,共创建完成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5个、省特色精品村16个、市美丽乡村示范镇4个、市美丽乡村风景线5条、市美丽乡村示范村21个、市梳理式改造村23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全年区本级实现工业增加值418.6亿元,增长1.6%。11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7%,增速逐月回升。从行业看,33个行业大类中17个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前三大行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均实现较快增长,增速分别达到18.1%、9.2%和52.4%。从效益情况看,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缩小至18.9%,实现利润总额91.4亿元,增长6.0%,增速比上年同期高5.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6.2%,比上年高0.6个百分点。
工业创新转型。全年区本级规模以上工业研发费用40.5亿元,增长4.0%,增速高于营业收入6.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4%、4.6%和6.6%,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产品产量看,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锂离子电池、稀土磁性材料、半导体分立器件、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等高技术产品分别增长205.4%、57.1%、19.2%、14.5%和7.7%。
建筑业。全年区本级建筑业增加值113.0亿元,下降1.9%,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7%。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区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9%,增速高于全市1.4个百分点,为年内最高增速。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增长14.8%,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0%,基本恢复至上年同期水平。分产业看,二三产业投资协同推进,分别增长7.2%和6.9%;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5.1%,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23.8%,其中高新技术工业投资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1.4%和104.5%。从行业看,科技领域中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31.4%和62.9%;社会领域中的卫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分别增长50.9%和10.3%。
房地产。全年区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4.8%,住宅开发投资增长5.7%。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99.6万平方米,下降1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65.2万平方米,下降3.9%。商品房屋销售额增长4.3%,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1.4%。
五、国内贸易
贸易。全年区本级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8.0%,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1.5%。住宿餐饮业营业额下降5.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58.4亿元,下降4.0%,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下降16.3%。从消费类型看,餐饮收入22.6亿元,下降3.7%,商品零售258.7亿元,下降17.2%。从商品类别看,生活必需品保持平稳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均增长2.1%;消费升级类商品持续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2.7%、31.4%和28.8%。从销售方式看,网络零售市场份额大幅提高,全年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网络零售额40.1亿元,增长50.5%,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14.2%,比上年高7.1个百分点。
商品市场。截至年底,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共计92个,全年成交额为353.42亿元;网上交易市场7个,全年成交额为43.2亿元。
商务楼宇。截至年底,已纳入统计的商务楼宇194幢,总商务面积516.9万平方米,实际入驻企业1.4万家,入驻面积451.2万平方米,入驻率87.3%。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进出口。全年区本级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784.0亿元,增长5.1%,其中进口额432.5亿元,增长8.8%;出口额1351.4亿元,增长3.9%。以美元计价,进出口总额257.3亿美元,增长4.5%,其中进口额62.5亿美元,增长8.3%;出口额194.9亿美元,增长3.3%。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出口额190.5亿美元,增长3.9%,占出口额的比重97.8%;加工贸易出口额3.6亿美元,下降31.6%。按企业类别分,生产企业出口额54.9亿美元,增长5.6%,占比28.2%;三资企业出口额20.9亿美元,下降9.0%,占比10.7%;外贸公司出口额111.3亿美元,增长4.6%,占比57.1%。按产品类别分,机电产品出口额98.7亿美元,增长1.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9.3亿美元,增长10.5%。按国别地区分,出口欧盟43.8亿美元,增长2.1%,出口美国45.2亿美元,增长16.9%,出口新兴市场69.5亿美元,下降7.7%;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65国)51.0亿美元,下降5.2%。
外资。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97家,合同外资4.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2亿美元,增长2.3%。
内资。全年共引进内资项目80个,实际引进内资超150亿元。
浙商回归。全年共引进浙商回归项目102个,实到资金超150亿元。
七、旅游、交通运输、供电
旅游。全年旅游总收入266.84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2355万人次,其中接待入境游客2.8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935.9万美元。截止年底,累计有4A级景区4家,3A级景区3家。新增花级酒店2家;累计有星级旅游饭店12家,花级酒店12家,绿色旅游饭店12家;宁波市五叶级特色客栈2家;旅行社、分社126家。
交通运输。全年货物运输量6210万吨,其中公路货运量5412万吨;货运周转量1467421万吨公里,其中公路货运周转量798995万吨公里;客运量343万人,其中公路客运量341万人;客运周转量37647万人公里,其中公路客运周转量37611万人公里。年末公路总里程达1020.4公里(不包括城市道路),其中高速公路94.5公里,一级公路94.1公里,二级公路130.2公里,三级公路164.2公里,四级公路537.4公里。农村公路网密度、公路网面积密度125.4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人口计量为11.65公里/万人。
供电。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6.2亿千瓦时,增长3.1%,其中工业用电46.4亿千瓦时,增长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9.6亿千瓦时,增长6.4%。
八、金融、上市、保险
金融。截止年底,共有金融机构286家。其中:银行97家、保险(含中介机构)72家、证券79家、期货27家、其他金融机构11家。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808.9亿元,增长16.0%;本外币贷款余额9883.3亿元,增长14.6%。人民币存款余额7468.5亿元,增长13.8%;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729.7亿元,增长15.6%。
上市。截至年底,上市公司累计达到21家,其中境内上市15家,境外6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市第一。
保险。全年区本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7.6亿元,增长12.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1亿元,增长6.4%;人身险保费收入67.0亿元,增长16.3%。全年赔款支出27.0亿元,增长8.8%;其中财产险理赔支出19.8亿元,人身险理赔支出7.2亿元。
九、科学技术、教育、人才
科学技术。全年实现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7925件和12844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5969件和1650件。申报宁波市第一届高价值专利大赛项目38项,获发明金奖一项、银奖一项,优秀奖四项。设计金奖一项,优秀奖3项。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0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508家、523家,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634家,数量均居全市首位。新申报省级高企研发中心12家、省级企业研究院3家,累计共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91家,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55家,均为全市第一。申报一家国家级专业众创空间和一家国家级孵化器,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累计共有国家级众创空间9家,国家级孵化器3家。成立了全市首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联盟,共享创新资源。“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体系入选浙江县域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微系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纺织服装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成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举办第二届中国宁波技术转移高峰论坛,技术交易额突破25亿元。
教育。截止年底,共有普通中学25所,在校学生31120人,专任教师2249人;小学54所,在校学生77921人,专任教师4494人。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均达到100%。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9.89%;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
人才。截止年底,人才总量超过44.8万人,引进全职院士1名,实现“零”的突破,新引进院士创新团队15个;自主申报入选省级以上“引才工程专家”14个,居全市第一,创历史新高;市外引进国家引才工程、培育工程专家27名;市“3315系列计划”入选数24个,逆势增长50%,创下历史新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人,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市领军和拔尖人才42人(第一、二层次),副高及以上职称5893人。
十、卫生、文化、体育
卫生。截止年底,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03个,其中医院41家(综合医院13家,专科医院22家,中医医院5家,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109家,乡镇卫生院9家,门诊部136家,村卫生室155家,诊所和医务室240家,急救中心1家,妇幼保健2家,专科疾病防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卫生监督所1家,其他卫生机构2家。共有各类医院床位9097张,卫生技术人员17026人,医师6662人,注册护士7653人。全年总诊疗人次1750.1万人次(其中门急诊1696.7万人次),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260.7万天。
文化。截止年底,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点和名录862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5处、省级文保单位10处;拥有库藏文物档案藏品20569件(套),其中珍贵文物740件(套)。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省级20项、市级51项、区级111项。累计已建成博物馆23座。全年开展了五大“艺培”活动、五大“艺展”活动。“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共演出456场,其中专业232场,业余224场,惠及观众约26万人次。成功举办2020年“艺起来”鄞州区基层文艺团队综艺巡演、“传承·融合·创新”庆祝鄞州区文化馆建馆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等。
体育。全年完成41项省级年度体育场地建设任务(游泳池2个、多功能运动场3个、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10个、足球场1个、百姓健身房25个)和甬江体育公园改造工程。对全区21个镇(街道)的健身路径进行普查、更换和维修。拆除已过期或有隐患健身路径2352件,重新布点和安装一代二代健身路径共2101件。承办“省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2020长三角城市龙舟联谊赛”“2020年宁波市滨海体育嘉年华”等系列活动;开展“一人一技”公益技能培训、全民健身大讲堂等科学健身指导;举办中国鄞州(咸祥)航空飞行营地、全市第一跑——瞻岐“海塘健康跑”、美丽乡村健身行、斯巴达勇士赛、海上明月马拉松、网球中巡赛等市级及以上大型体育赛事28次、区级赛事72次,参与人数超10万人。全年注册省级运动员2532人,输送到市直属训练单位三集中人数达到28人,走训65人。鄞州区体育产业单位数量达到1484家,其中企业单位1126家。
十一、人口、人民收支、社会保障、社会组织
人口变动。全区年末总户数38.1万户,户籍总人口95.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7.0万人,乡村人口18.5万人;男性46.5万人,女性49.0万人。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口密度为1173.3人/平方公里。全年出生8387人,人口出生率为8.9‰;死亡4574人,人口死亡率为4.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区本级年末总户数35.9万户,户籍总人口89.9万人。
居民收支。全年区本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0元,增长5.4%。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3781元,人均经营净收入5988元,人均财产净收入11731元,人均转移净收入12360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464元,增长2.8%,其中人均食品支出11762元,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5915元,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4374元,人均居住支出14181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39.0平方米。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94元,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695元,增长3.5%,人均用于食品支出7982元,人均衣着支出1419元,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3691元。平均每百户农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78台、家用电脑64台、空调机173台、电话机38部、移动电话221部、电冰箱102台、洗衣机89台、汽车62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35.9平方米。
社会保障。截止年底,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为55.1万人、70.3万人、52.7万人、65.2万人、55.2万人。基本医保本地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87%。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的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73%左右;城乡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60%。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1924元/月,低保补助标准为990元/月,困难残疾人补助标准为297元/月。全年发放低保金3238.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金1542.2万元,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458.6万元。现有养老机构床位6245张,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21个,累计有居家养老服务站347个。
社会组织。全区现有10个镇(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钱湖镇、东吴镇、五乡镇、邱隘镇、云龙镇、横溪镇、姜山镇)和15个街道办事处(下应街道、钟公庙街道、梅墟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明楼街道、白鹤街道、东柳街道、东郊街道、福明街道、新明街道、聚贤街道)。其中梅墟街道、新明街道和聚贤街道委托宁波高新区管理,东钱湖镇委托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管理。
十二、市政公共服务、生态建设、能耗、社会安全
市政公共服务。全年累计完成“三改”171.4万平方米,完成率194.75%,完成城中村改造23.8万平方米,其中拆迁改造类完成9.3万平方米,完成旧厂区改造18.8万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改造128.8万平方米;完成“一拆”143万平方米,完成率121.6%,拆后利用率87.5%。对“沿路、沿河、沿山”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违建进行着重打击,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
截止年底,纳入鄞州区管理的各类市政设施包括桥梁503座;城市道路总长363.7公里;人行道面积231.8万平方米;完好率98.5%。城区保洁的道路面积为1172万平方米,长效保洁覆盖率为100%,机扫率为90%。生活垃圾日处理量达1811吨/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生态建设。全年共落实中幼林抚育面积4000亩,其中重点区域4000亩。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6000亩。截止年底,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拥有国家级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市级生态村171个,市级以上环保模范(绿色)单位183家,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629吨和23吨,分别削减5.0%和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全年排放量减少43吨和19吨,分别削减1.5%和1.5%。
能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34吨标煤/万元,下降2.9%。
社会安全。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13起,下降35%;死亡8人,下降33.3%;受伤11人,与去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32.15万元,上升0.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下降35.7%;死亡人数5人,下降16.7%;受伤人数4人,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2.15万元,上升21.4%。完成食品定量检测5600批次,食品快速检测218835批次。完成药品监督抽样304批次。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具体数据以统计年鉴资料为准,最新数据也可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统计局网站、“鄞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查询;
(2)鄞州区统计口径为鄞州区本级(包括鄞州区属、东钱湖)、高新区,除特别说明外,本公报除鄞州区综合部分是鄞州区口径外,统计部门数据为区本级口径,其他部门数据为相关部门统计口径;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6)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单位);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7)由于户籍改革,自2015年起取消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登记,统计口径改为乡村人口与城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