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精准有效落实自治区、市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强动能,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2023年,平乐县生产总值(GDP)153.58亿元,同比(与去年同期,下同)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92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23.51亿元,下降0.8%;第三产业增加值56.15亿元,增长7.6%。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48.1:15.3:36.6。 二、农业 2023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产量15.25万吨,增长0.8%;油料播种面积6.98万亩,产量2.05万吨,增长10.47%;蔬菜种植面积46.17万亩,增长1.9%,产量88.49万吨,增长4.2%;水果种植面积45.3万亩,增长4.5%,产量122.7万吨,增长1.0%。 生猪出栏21.44万头,增长4.2%;牛出栏2.08万头,增长1.8%;羊出栏1.38万只,下降0.7%;家禽出笼611.05万羽,增长4.3%。全年肉类总产量2.95万吨,增长4.2%。水产品产量9767吨,增长3.0%。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9.96亿元,增长2.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16亿元,增长2.5%。分行业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比下降6.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下降3.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103.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4.05亿元,下降7.1%。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2.49亿元,下降0.79%;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产值25.59亿元,下降12.4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产值1.39亿元,下降13.6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1.63亿元,下降31.29%。 规模以上工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3.18亿元,下降9.16%。规模工业产销良好,产品销售率98.02%。 2023年,全县资质等级内建筑业企业总产值5.15亿元,增长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7.16万平方米,下降2.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1.08万平方米,下降37.5%。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202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48亿元,比上年下降29.8%。从规模看,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26.12亿元,下降24%;5000以下项目投资额1.02亿元,下降79.8%。从投资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22.85亿元,下降10.9%;房地产开发投资3.34亿元,下降16.1%;民间投资8.04亿元,下降20.5%。 商品房销售面积8.62万平方米,增长3.4%,商品房销售额38212万元,增长5.9%,其中住宅商品房销售额38185万元,增长15.8%。 五、贸易 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9亿元,比下降0.9%。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94亿元,下降0.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85亿元,下降1%。全年全口径批发业实现销售额9.97亿元,增长5.4%;全口径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9.45亿元,增长2.6%;全口径住宿业实现营业额0.38亿元,增长8.8%;全口径餐饮业实现营业额3.16亿元,增长9.5%。 2023年,全县招商引资实施项目共7个,其中新建项目3个,续建项目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5.9亿元。 六、交通运输和邮电 2023年,全县完成完成道路客运量839.16万人次,旅客周转量95835.33万人公里,货运量1231.05万吨,货运周转量117278.17万吨公里;完成水路客运量62.13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874.32万人公里,水路货运量52.73万吨,货运周转量3828.09万吨公里。 邮电通讯业稳步发展。全县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5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7.01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12.28万户。全年邮政、电信业务总量增速分别为58.2%、10.5%。 七、财政和金融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万元,增长49.8%,各项税收收入2.7亿元,增长9.8%,各项非税收入3.44亿元,增长10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4亿元,增长3.5%。 2023年,全县金融业增加值10.68亿元,增长3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411.62亿元,累计加权平均增长47.0%。其中,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18.82亿元,累计加权平均增长72.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92.79亿元,累计加权平均增长17.5%。 八、教育 2023年,全县有普通高中3所,专任教师568人;普通初中12所,初中专任教师937人;小学36所,教学点102个,小学专任教师2030人,在校生3338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教师171人;特教学校1所,专任教师19人。 高中在校生8666人,毕业生2868人,高中阶段入学率92%。初中在校生16350人,毕业生5298人,初中入学率100%。小学在校生33380人,毕业生5491人,小学入学率100%。 九、文化旅游和卫生健康 2023年,全县接待游客总人数301.41万人次,同比增长49.65%,实现旅游总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65.08%。 2023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1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精神病院1家,民营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12个,红十字会1个,诊所(室)其他卫生机构48个。村卫生所(室)281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47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3人,注册护士1140人。全县医院和卫生院床位2138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359张)床位1239张,乡镇卫生院床位540张。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公安人口统计年报显示,2023年末,全县总户数14.85万户,户籍人口为4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4.39万人,女性人口21.6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3.0%和 47.0%。全县出生人口3082人,出生率为6.7‰;死亡人口3728人,死亡率为8.1‰;按户籍登记计算的自然增长率为-1.4‰。按人口年龄段分:18岁以下9.81万人、18—60岁26.88万人、60岁以上9.3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1.3%、58.4%和20.2%。 据国调住户抽样调查,2023年,平乐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16元,名义增长6.1%。分常住地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06元,名义增长4.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1076元,名义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09缩小至2.03。 十一、社会保障和救助 截至2023年末,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190人;下岗再就业96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52人。 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24.99万人,缴费收入5477万元。年末企保参保总人数2.8万人,缴费收入25156.72万元。年末机关社保参保总人数0.78万人,缴费收入1.71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92万人,缴费收入1080.58万元。 全县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58个,其中养老机构2个,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床位1861个,其中养老机构床位1861个,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58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20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人数17486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12.05亿千瓦时,增长4.1%。 县内生态环境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地表水断面各项监测项目均达Ⅱ类水质标准。 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较上年减少1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下降98.6%。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反馈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本公报中数据除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业等内容为统计部门年报数据外,其它数据均由相关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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