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齐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一、综 合 经济运行承压行稳。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26.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6%,人均GDP达到74293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3.65亿元,可比增长4.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73.97亿元,可比下降5.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98.82亿元,可比增长8.5%。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6:40.8:46.6。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发展总体平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14.75亿元,可比增长5.6%。其中,种植业总产值58.62亿元,可比增长3.7%;林业总产值4.71亿元,可比增长12.3%;牧业总产值33.78亿元,可比增长6.6%;渔业总产值3.07亿元,可比增长4.1%;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4.57亿元,可比增长9.2%。 农业生产再获丰收。据统计显示,粮食总产量达到114.34万吨,同比增长1.7%;单产达503.02公斤/亩,同比增长1.6%。主要农牧产品产量见下表: 主要农牧业产品产量 林业生产再添新绿。造林面积14公顷,森林抚育面积10000公顷,木材产量77000立方米。 水产养殖健康发展。全县水产品总产量1.86万吨,同比增长3.5%;其中,淡水养殖产量1.86万吨。水产(淡水)养殖面积1462公顷,其中设施渔业养殖6.5万立方米。 三、工 业 工业转型蓄势成效明显。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下同)达到205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95.6亿元;其中,高技术企业实现产值15.32亿元,同比增长22.5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7.1%,工业用电量21.4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2%。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444.1亿元,同比下降19.6%;实现利润6.3亿元,同比下降56.3%;应收账款净额76.9亿元,同比增长19.8%。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升有降。机制纸34.44万吨,同比增长6.24%;棉纱0.12万吨,同比增长42.25%;铝材1.15万吨,同比增长107.34%;成品钢材160.15万吨,同比下降71.09%;焦炭118万吨,同比下降3.28%;原煤118.05万吨,同比下降5.06%。 四、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同比增长6.9%、第二产业同比增长18.0%、第三产业同比增长3.7%,三次产业投资结构由上年的3.7:20.6:75.7调整为3.7:22.8:73.5。大项目投资支撑有力,全县亿元及以上项目265个(含房地产),计划总投资与本年完成投资分别同比增长3.0%、7.6%,拉动全县投资增长7个百分点。其中,10亿元及以上项目62个,项目数量与计划总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0.7%、8.1%。 房地产市场稳步拓展。全县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达54家,本年完成投资86亿元,同比增长22.2%;商品房施工面积47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9%,商品房销售面积11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商品房销售额85.3亿元,同比增长0.2%,待售面积2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 建筑业发展筑底企稳。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企业达53家,签订的合同额60.7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本年新签订合同额37.7亿元,同比增长11.1%。建筑业总产值36.9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建筑工程产值28.9亿元,同比下降6.1%;安装工程产值2.7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他建筑业产值5.3亿元,同比增长208.6%。 五、交通、邮电、旅游 交通运输稳健运行。全县年末实有公路通车里程2955公里,全县公路密度为209.4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县规上企业完成货运量899.66万吨,货运周转量163302.3万吨公里。 邮电通信业持续向好。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37997.67万元,同比增长4.1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3456.90万元,同比下降3.66%;电信业务总量24540.77万元,同比增长8.92%;移动电话用户发展到52.3万户,固定电话用户3.57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21.05万户。 旅游业复苏加快。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62.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8.12亿元,主要景区接待量高于往年同期水平。全县拥有4A级旅游景区2处,3A级旅游景区8处,2A级旅游景区3处。成功入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六、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平稳运行。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32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65.97亿元,同比增长3.8%,按经营地统计,城镇零售额65.74亿元,同比增长3.8%;农村零售额0.23亿元,同比下降2.0%。按消费类型统计,餐饮收入2.0亿元,同比增长6.6%;商品零售63.97亿元,同比增长3.7%。 七、对外经贸 对外贸易较快增长。全县实现进出口总额76.12亿元,同比增长19.2%。其中:出口53.77亿元,同比增长70.2%;进口22.35亿元,同比下降30.8%。 八、财政、金融、保险业 财税运行整体平稳。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亿元,同比下降7.12%;其中,税收收入26.31亿元,同比下降12.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2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59亿元,同比增长34.19%;民生支出达到78.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29亿元、教育支出13.05亿元、农林水支出8.99亿元。 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07.46亿元,比年初增加39.84亿元,同比增长8.5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85.93亿元,比年初增加42.00亿元,同比增长12.21%。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3.89亿元,比年初下降0.41亿元,同比下降0.49%;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54.43亿元,比年初增加43.29亿元,同比增长10.53%。其中,住户贷款223.38亿元,比年初增加17.08亿元,同比增8.28%;企(事)业单位贷款231.05亿元, 比年初增加26.21亿元,同比增长12.79%。 保险业健康发展。保险公司达到24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9.81亿元,较2022年底多增长0.66亿元,同比增长7.21%;赔付支出2.41亿元,较2022年底多增长0.55亿元,同比增长29.57%。 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科技创新能力提质升级。全年新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44项,获批市级科学技术奖6项,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40家。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拥有中等专业学校2所,在校生4907人;普通中学25所,在校生3.27万人;小学56所,在校生4.36万人;幼儿园、学前班101处,在园、班儿童1.5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75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年末全县有文化站15个,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拥有图书20.90万册;公共图书馆1处,藏书近29.4万卷(册),全年共接待读者23余人次,流通图书22.33万册次,开展各类展览、培训、讲座活动72场次。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年末全县拥有医院共9处、卫生院(室)共397处、卫生防疫机构1处,卫生技术人员数3290人,其中注册护士1279人。全县拥有医院、卫生院(室)床位2775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共有体育场地2465个,体育场地面积220.86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83平方米/人。全县乡镇、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2023年,先后举办和承办山东省第二届自行车黄河挑战赛暨自行车城市联赛、2023生态齐河·黄河湿地马拉松、齐河县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 “体彩·国井杯”百县篮球德州赛区齐河选拔赛、齐河县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齐河三中杯”千乡乒乓球德州赛区齐河选拔赛等赛事。 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295.65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4.75%;城市绿地面积2053.31公顷,绿地率达40.03%;公园绿地面积362.96公顷。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市第1,PM2.5、PM10同比下降11.8%、4.3%;主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5%。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4起,同比增长100%;死亡1人,同比下降50%;受伤4人;经济损失1.9万元。 十一、市场物价 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与去年持平。在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别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0%、衣着类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1%、医疗保健类上涨0.7%、交通和通讯类用品下降2.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居住类下降0.7%、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5.7%。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回升明显。户籍人口63.3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399人,出生率5.29‰,人口自然增长率1.65‰,比上年提升明显。 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916元,同比增长5.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3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62元,同比增长6.8%。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再就业机制不断完善,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335人,完成补贴性技能培训3932人次。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723人,其中,城镇172人,农村8551人。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93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14元。全县养老机构9家,床位1527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