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罗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面对前所未有的经济下行压力,罗甸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采取有力举措着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为90.5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0.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3.72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4.28亿元,比上年下降6.2%;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2.59亿元,比上年增长2.1%。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6.2:26.8:47,与去年同期的24.8:29.9:45.3相比较,一产和三产分别提高1.4、1.7个百分点,二产下降3.1个百分点。全县常住人口2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年末户籍95816户,户籍总人口364790人;按性别分:男性190988人,女性173802人;按城乡区域划分:城镇人口132197人,乡村人口232593人。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0.24万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0.0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03万人。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总数23469户,比上年末增长17.3%,其中企业5064户,个体工商户179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09户。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5372户,其中企业1434户,个体工商户39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注销市场主体1899户,其中企业361户,个体工商户149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 二、农业 2022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89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农业总产值26.83亿元,林业总产值2.93亿元,牧业总产值6.84亿元,渔业总产值0.63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66亿元。 全年粮食总产量84789吨,比上年增长2.9%;蔬菜679183吨,增长8.5%;茶叶1538吨,增长26.9%;油料6797吨,增长45.9%。
全年主要林产品中油桐籽6000吨,板栗5950吨,油茶(籽)2300吨。 表2 2022年主要林产品产量
全年全县四肉总产量17973吨,比上年增长6.7%;禽蛋产量4678吨,比上年增长4.6%;猪出栏数129651头,比上年增长5.1%;牛出栏数21634头,比上年下降5.4%;羊出栏数43826只,比上年下降7.9%;家禽出栏数1619480只,比上年增长37.9%。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2年,全县工业增加值16.61亿元,比上年下降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22.2%,其中:采矿业比上年增长15.3%,制造业比上年下降36.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比上年下降3.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除了发电量为正增长,其他为负增长。 表4 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 计量单位 | 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7.68亿元,比上年增长1.1%;资质内建筑企业20个,比上年增加1个。其中,二级资质企业10个,三级资质企业10个。资质建筑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4.1%。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2年,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区项目)比上年下降7.0%,建安投资比上年下降9.4%。 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63.6%。商品房销售面积2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2.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4.0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0.5%;商品房销售额10.1亿元,比上年下降43.1%,其中:住宅销售8.73亿元,比上年下降36.7%。 五、市场消费 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8.52亿元,比上年下降3.8%。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下降6.9%,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不含石油)比上年下降8.9%,成品油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2%。 表5 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批零住餐销售(营业)额增长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交通运输 2022年,全县境内公路线路总里程3289公里,其中公路管理局管理里程172.49公里,交通局管理里程2983.46公里,高管处管理高速公路里程133.05公里。年末全县公交车企业1个,新能源公交车50辆,县城区公交线路4条,公交车22辆;城乡郊区公交车10辆,线路4条;镇级公交车10辆,线路4条;公司机动备用8辆。出租车企业共10家,出租车425辆。 年末全县公路旅客运输量187万人,公路旅客周转量43800万人公里;公路货物运输量138万吨,水路货物运输量2.05万吨;公路货物周转量71280万吨公里,水路货物周转量390.5万吨公里。 七、邮政通信 2022年,全县邮路总长度1162公里,比上年增加430公里;邮政业务总量2645万元,比上年增长3.1%,邮政业务收入3533.61万元,比上年增长7.6%。 全县电信收入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年末电话用户350008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6623户,公用电话数125户,移动电话用户296704户。 八、财政和金融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亿元,比上年下降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0亿元,比上年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0.2%、12.0%、4.3%、0.9%、5.2%。
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6.57亿元,比上年增长12.8%;住户存款余额6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36.68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各项存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14.0%。
九、教育 2022年,全县教职工数4763人,专任教师数4058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1150人,专任教师685人;小学教职工1678人,专任教师1561人;初中教职工984人,专任教师923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职工127人,专任老师123人;普通高中教职工612人,专任教师570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166人,专任教师162人;特殊教育教职工数22人,专任教师22人;工读学校教职工24人,专任教师12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情况如下表: 表8 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及其增长速度 计量单位
十、文化、旅游和体育 2022年,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130场次,开展全民阅读及各类活动38次;公共图书馆藏书量96486册(含乡镇分馆),新增图书1800册,获捐图书406册。 全年接待国内过夜游客50.4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8.2%。全县宾馆酒店达到158家,客房3828间,床位5982张;钓鱼棚有1321个,床位5432张。获评星级农家乐3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1家。 十一、卫生 2022年,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07个(含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馆25个。实有编制床位1417张,实际开放床位2164张。卫生机构技术人员252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67人,注册护士1049人,药师85人,技师181人。全县甲、乙、丙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数967例,其中乙类922例,丙类45例,无甲类病例报告,总发病率379.82/10万,与上年相比下降13.36%。全县孕产妇死亡率33.28/10万,婴儿死亡率2.6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9‰,宫颈癌筛查人数4529人,乳腺癌筛查3804人。 十二、人民生活 2022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21元,比上年增长4.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117元,比上年增长4.8%。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7.7辆,比上年下降0.2%;拥有电冰箱131.5台,增长0.7%;拥有洗衣机113.9台,增长6.3%。 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47元,比上年增长6.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12元,比上年下降0.5%。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2辆,比上年末增长16.8%;拥有电冰箱124.1台,下降1.6%;拥有空调34.4台,增长4.2%;拥有计算机19.8台,增长16.8%。
表9 2022年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及其增长速度
十三、社会保障 2022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2933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1700人,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1233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3795人,其中,参保职工15595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282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42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987人。 年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504人;月人均保障标准660元/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113人;年人均保障标准5280元/人。 十四、生态环境 2022年,全县现有林改培3万亩,完成营造林5.40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6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3.1%。 全年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36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其中PM10 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考核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县城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声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100%。
注释: 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8年以来GDP数据进行了修订。 四肉产量是指猪、牛、羊、禽肉产量合计数。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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