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玛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州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和落实2021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有效落实落地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按照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初步统一核算,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1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3%。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7.48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二产业完成1.91亿元,比上年下降16.7%,第三产业完成12.76亿元,比上年增长6.3%。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35.7:9.5:54.8,调整为今年的33.8:8.6:57.6。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增长2.8个百分点。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0.79亿元,增长11.5%;批发和零售业完成增加值0.77亿元,增长3.6%;住宿和餐饮业完成增加值0.67亿元,增长6.8%;金融业完成增加值1.38亿元,增长2.9%;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15亿元,下降3.9%;非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7.52亿元,增长10%。 二、畜牧业 2021年全县总增各类牲畜34.23万头、只、匹,比上年减少2.59万头、只、匹,总增率40.73%,同比下降2.82个百分点;出栏各类牲畜46.11万头、只、匹,同比增加3.41万头、只、匹;出栏率54.87%,同比提高4.36个百分点;商品畜45.4万头、只,同比增加4.1万头、只、匹,商品率53.99%,同比提高5.14个百分点;成畜保活率97.79%,同比提高0.27个百分点;年末存栏各类牲畜77.2万头、只,同比减少6.83万头、只、匹,下降8.1%;存栏牛48.9万头,同比增加2.6万头,增长5.6%;存栏羊25.8万只,同比减少9.6万只,下降27.1%。 表1 2021年全县各类牲畜发展和主要畜产品产量情况 全年肉类总产量2.54万吨,比上年实际增加0.37万吨,同比增长17.05%。其中,牛肉2.18万吨,同比增加0.45万吨,增长25.88%;羊肉0.36万吨,同比减少0.08万吨,下降17.94%。绵羊毛产量257吨,同比减少97吨,下降27.4%。牛奶产量2.92万吨,同比减少1.53万吨,下降34.38%。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1年,玛曲县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14881万元,同比下降14.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6.8%,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421.3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9.3%;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2%。 全年格萨尔黄金公司生产黄金457公斤,较上年同期少产449公斤,同比下降50%;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电量为6063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多发98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玛曲曲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料4.19万吨。 全年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0.42亿元,同比下降24.1%。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1年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共组织施工项目78个,比上年减少14个,其中,新开工项目52个,比上年减少33个,续建项目26个,比上年增加19个。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3亿元,同比增长6%。 五、商贸流通 2021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31万元,同比增长3.4%。按销售地区统计,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1039万元,比上年增长4.7%;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192万元,同比增长1.5% 。按行业统计,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9010万元,比上年增长3.1%;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5221万元,同比增长5.2%。 六、财政、金融 2021年,全县累计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566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0690万元,同比下降65.37%。其中:完成中央级收入1984万元,省级收入760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累计完成4479万元,财政部门累计完成1185万元。 累计完成县级财政收入292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4045万元,同比下降36.94%;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累计完成1784万元,财政部门累计完成1136万元。 累计完成支出175113万元(其中:专项支出90139万元),较上年同期短支43168万元。支出主要确保了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及农村低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教育“三包”补助等支出。 全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233519万元,同比下降0.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37852万元,同比下降1.4%。 七、旅游、教育和卫生 2021年全年接待游客60.4万人次,同比增长13.9%,旅游总收入3.1亿元,同比增长10.7%。 2021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8所,在校学生11891名。其中,幼儿园14所,幼儿园中县城幼儿园3所、乡镇附属幼儿园、行政村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1440名;中小学14所,九年制学校1所、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所、教学点2个,在校学生10451名,在校学生中小学生6932名、初中2499名、高中1020名。全县共有教职工991名,其中,专任教师835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5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96%,高考录取率达到88.2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16%。补充教职工58名,其中引进紧缺学科教师29名,招聘特岗教师29名。 全县有医院、卫生院13所,床位228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6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婚前医学检查率0.5%;全县孕产妇死亡数1人,孕产妇死亡率123.2/10万,产妇住院分娩率94.2%。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全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汇总结果,经省、州统计局评估认定, 2021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5.7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51‰。其中:城镇人口3.26万人,城镇化率57.09%。0—15岁人口1.68万人,占全部人口的29.49%;16—59岁人口3.63万人,占全部人口的63.58%;60岁及以上人口0.40万人,占全部人口的6.93%,65岁及以上人口0.32万人,占全部人口的5.62%。 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收支不同程度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45元,比上年实际增加1225.29元,增长11.23%;其中,工资性收入88.92元,增长6.88%;经营净收入8707.29元,增长13.61%;财产净收入32.21元,增长9.76%;转移净收入3310.03元,增长5.5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1302.18元,增长10.4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4.42%,比上年降低0.0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45.95元,比上年实际增加1850.34元,增长6.4%;其中,工资性收入30120.52元,增长5.77%;经营净收入153.2元,增长4.82%;财产净收入460.76元,增长2.27%。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2702.85元,增长7.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65%,比上年降低0.24个百分点。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01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7人,城镇失业率3.65%。为56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5家县内企业提供创业贷款1800万元;完善牧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全年劳务输转1901人,创收0.58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0.14万人,基金收入1704.5万元,基金支出1804万元,缴费人数增长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人数0.44万人,基金收入7108万元,支出7963万元,参保人员缴费率96%;工伤保险缴费人数0.49万人,基金收入114万元,支出24万元,农民工参保率100%,新开工项目参保率100%;失业保险缴费人数0.33万人,基金收入223万元,支出10.47万元,参保人员缴费率100%;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14万元,支出5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口覆盖率达100%。 截止2021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617人,参保率9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本年收入3564万元,支出1931万元;州级下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00万元,支出1772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上年结余946万元,财政配套收入295万元,支出468万元。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1年,全县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9天,占总天数的92%;年度平均气温3.1℃,较历年平均值相比高1.3℃,属偏高。年最高极端气温为23.4℃,出现在7月23日,年最低极端气温为-20.3℃,出现在1月13日。年降水总量为535.8mm,与历年同期值相比少10%,属正常。年日照时数23084小时,无霜期为56天。 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5万元;道路交通领域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全年共组织扑救小范围草原火灾5起,无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全年共发生雪灾、地震、风雹灾害、洪涝灾害4期/次,自然灾害报灾系统上报灾损358.85万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20年《玛曲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按现行统计口径,不含农户投资,包括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部分。 5.公报中增长速度均以上年为基年对比。 6、本公报中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工商银行玛曲县支行、玛曲县信用联社、中国农业银行玛曲县支行;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县医保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和科技局;文化、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化和旅游局;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平均气温、年总降水量数据来自县气象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数据来自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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