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同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县委、政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脱贫攻坚为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832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8223万元,比上年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24280万元,比上年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455826万元,比上年增长7.2%。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7174元,比上年增长9.3%。三次产业结构为15:35:50。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2623万元, 比上年增长3.7%。其中,种植业产值155144万元,比上年增长7.8%;林业产值4268万元,比上年增长2.2%;畜牧业产值135196万元,比上年下降0.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015万元,比上年增长3.0%。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6.3万亩,比上年下降3.3%。其中,小麦播种面积30.6万亩,比上年下降20.5%;玉米播种面积43万亩,比上年增长6.2%;马铃薯播种面积9.7万亩,比上年下降11%。全年粮食总产量33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其中,小麦产量2.2万吨,比上年下降42.8%;玉米产量25.8万吨,比上年增长6%;马铃薯产量1.8万吨,比上年增长2.3%。 全年生猪存栏0.5万头,比上年下降4.3%,出栏0.6万头,比上年下降2.2%;牛存栏5.5万头,比上年增长5.4%,牛出栏5.4万头,比上年下降2.7%;羊只存栏73.6万只,比上年增长22.4%,羊只出栏88.2万只,比上年增长15.6%;家禽存栏4647百只,比上年下降11%,家禽出栏6292百只,比上年增长5.9%。全县肉类总产量2.6万吨,比上年增长9.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8.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624391万元,比上年下降11.0%,工业产品销售率为77.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2433099万元,比上年增长5.5%;流动资产1097581万元,比上年增长5.9%;实现营业务收入652834万元,比上年下降0.1%;实现利润47469万元,比上年下降41.9%。 2019年,全县具有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1家,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0933.6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8493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6%,房屋竣工面积10910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5.1%。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9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9.1%,在总投资中,县属投资461337万元,占全部投资的60.4%,比上年下降23.2%。在县属投资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304644万元,比上年下降6%。 全年完成房地开发投资187751万元,比上年增长131.1%,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140195万元,比上年增长146.2%。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35977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7689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商品房销售额135208万元,比上年增长23.2%。其中,住宅销售额101563万元,比上年增长9.2%。 五、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3%。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9371万元,比上年增长4.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129万元, 比上年增长3.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经济71139万元,比上年增长3.7%;集体经济143万元,比上年增长4.4%;私营经济31314万元,比上年增长9.7%;个体经济166657万元,比上年增长3.8%;其他各种经济17247万元,比上年增长3.3%。 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245645万元,比上年增长2.7%;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0854万元,比上年增长15.6%。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255万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分别完成7294万元、2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7%和33.8%。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67026万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66万元,比上年增长32.2%;公共安全支出12927万元,比上年增长13.8%;教育支出85149万元,比上年增长2.1%,科学技术支出712万元,比上年下降9.2%;社会保障与就业64845万元,比上年下降6.7%;医疗卫生支出50106万元,比上年增长5.6%;节能环保支出23369万元,比上年下降3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970万元,比上年下降7.5%。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4.2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66.5亿元,比上年增长4.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0.4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住户短期贷款45.4亿元,比上年增长2%;中长期贷款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6%。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1961万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财产险收入13779万元,比上年增长17.8%,人寿险保费收入8182万元,比上年增长0.8%。全年各项赔款支出8703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7032万元,比上年增长30.8%,人寿险赔款支出1671万元,比上年下降29.2%。 七、教育、卫生和文化 全年有各级各类学校126所,(不含各类幼儿园73所),在校学生68623人,其中,小学109所,在校学生39892人;普通中学15所,在校学生27154人;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1296人。全年有教职工4008人,其中,专任教师3890人。 全年共有卫生机构179个,其中:综合医院7个,中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妇幼保健所1所、卫生监督所1所。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145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74人,注册护士600人。卫生机构现有病床数1356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4张。 年末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广播电台1个,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4%,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2%。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39003人,其中城镇人口139703人,城镇化率达41.21%。人口出生率为19.71‰,比上年下降0.4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6.43‰,比上年上升0.8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28‰,比上年下降1.27个千分点。 2019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82532人。其中,乡村人口261568人,占总人口的68.4%;城镇人口120964人,占总人口的31.6%;回族人口331442人,占总人口的86.6%。201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13人,失业率为3.8%。 2019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11294.4万元,比上年增长2.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1202元,比上年增长17.8%。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61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工资性收入18100元,比上年增长5.8%;经营净收入4976元,比上年增长18.1%;转移净收入1956元,比上年增长 12.5%;财产净收入629元,比上年下降29.7%。人均消费性支出15789元,比上年增长2.4%。 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78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工资性收入3882元,比上年增长13.7%;经营净收入4013元,比上年下降6%;转移净收入2360元,比上年增长59.2%;财产净收入23元,比上年增长24.5%。人均消费性支出9099元,比上年增长11.8%。 2019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0488人,其中,参保职工13566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1116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的人数9846人,比上年增长2.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919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74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12448人。2018年末,全县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49963人,比上年上升12.3%。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数达8901人,比上年下降4.2%;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达41062人,比上年增长16.6%。 2019年全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7个,床位数1386张,收养人员144人。 九、能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2019年全县能源消耗量为26.2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86%。单位GDP能耗0.336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5.3%。 2019年城市面积达到38.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6.7平方公里,城市拥有道路长度137.28公里,面积254.89万平方米,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697.38公顷,比上年增长3.73%。 2019年供水总量424.4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3.67%,全年供天然气总量708.6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490吨,集中供热面积332.57万平方米。 2019年,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4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31人/亿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为可比价,农业数据为社会经济调查队抽样调查数。 4、常住人口是指在本乡镇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 5、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6、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 7、2013年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2010-2012年为老口径计算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绝对数及增速,2013-2019年为新口径计算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数及增速。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登记失业率、养老保险、医保等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户籍人口来自公安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医疗数据来自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业、畜牧业数据来自经济社会调查队;低保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建环局、安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