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eweiliang 于 2019-12-26 17:07 编辑
2018年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屯昌县统计局 2019年6月 2018年,屯昌县委、县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扣“三大抓手”,以“做大产业、做强农业、做精招商、做实项目”为工作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作为,破除瓶颈,精准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确保了总体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综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2018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7.4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全省并列排第5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24亿元,增长4.2%,增速全省排第14位;第二产业增加值10.5亿元,增长2.4%,增速全省排第15位;第三产业增加值38.66亿元,增长9.7%,增速全省排第4位。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6.49:13.56:49.95,一产比上年下降2.13个百分点,二产比上年上升0.71个百分点,三产比上年上升1.42个百分点。
表一: 2018的地区生产总值(GDP)
| 单位 | 2018年 | | | 万元 | 773979 | | | 万元 | 282382 | | | 万元 | 104989 | | | 万元 | 31562 | | | 万元 | 11311 | | | 万元 | 20251 | | | 万元 | 73660 | | | 万元 | 386608 | | | 万元 | 11378 | | | 万元 | 99776 | | | 万元 | 50982 | | | 万元 | 29100 | | | 万元 | 44598 | | | 万元 | 125258 | | | 万元 | 25283 | | | 万元 | 233 | |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923元,比上年增长5.9%,按现行平均汇率计算为4728美元。 (三)财政 全县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亿元,同口径(下同)比上年增长26.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亿元,增长29.7%。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67亿元,增长11.2%;非税收入1.15亿元,增长71.0%。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2亿元,增长27.9%。其中,教育支出4.94亿元,增长19.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下降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亿元,增长5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亿元,增长60.1%;节能环保支出1.04亿元,增长120.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9亿元,增长25.8%;农林水支出4.69亿元,下降21.4%;交通运输支出2.42亿元,增长171.2%;住房保障支出1.22亿元,增长1.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37.8%。其中:非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27.5%,占投资总额的64.4%,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50.5%,占投资总额的35.6%。从投资主体看,政府投资同比下降24.8%,占投资总额的48.1%,社会投资同比下降46.3%,占投资总额的51.9%。可持续性税源投资同比下降36.1%,占投资总额的16.3%。跨市县项目投资同比下降55.1%,占投资总额的15.5%。 全年省重点项目3个,完成投资0.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3%;县重点项目40个,完成投资7.8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3.9% 二、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收入 全年全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2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10元,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26元,增长8.5%。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4599元,比上年增长10.0%。住户存款63.37亿元,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33.6平方米,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31.9平方米,增长22.2%。 (二)就业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89人,比上年减少49.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5%,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1327人,下降34.0%。年末全县从业人员130481人,比上年增加5.8%;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2617人,比上年减少0.6%。 (三)教育 全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招生0人,增长0%,在校学生305人,增长31.5%。完全中学2所,普通高中招生1279人,减少0.7,在校学生3757人,增长1.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5%,提高1个百分点。普通初中15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3632人,增长6.4%,在校学生9960人,增长1.5%,初中毛入学率98%,下降0.8个百分点。普通小学(不含教学点)70所,招生4502人,增加9.0%,在校学生25116人,增长2%,小学毛入学率99.8%,下降0.19个百分点。 (四)医疗卫生 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91个,其中医院9家,卫生院11家,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1家,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家,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 家,卫生计生监督所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门诊部1家,个体诊所59家,卫生所1家,村卫生室104家。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082张,其中医院824张,卫生院病床258 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6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79人、注册护士485人、药师(士)66人、技师(士)65人、其他6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9.8%。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全县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34.47%,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64.34%。社会资本办医力度不断加大,全县社会办医疗机构63家、床位数120张,分别占全县医疗机构数的33.0%和11.1%。全年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病例数2790例,比上年下降30.0%;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每十万人有1070.04人,下降30.01%;报告死亡0人,与去年比下降100%。 (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全年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222人。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11人,上升6.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449人,下降1.7%。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人数1529人,下降4.2%。全年实施医疗救助18679人次;其中,城镇医疗救助65人次,农村医疗救助18614人次。全年救助灾民2343人次,投入救灾救济资金52.392万元。 (六)社会保险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81万人;其中,在职人员2.92万人,离退休人员2.8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79万人,退休人员2.2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0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6万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6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6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4万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2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5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59万人。 (七)危房改造 全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550户、改造面积10.42万平方米;其中,竣工1550户、竣工面积10.42万平方米。 (八)扶贫攻坚 超额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全年全县实际脱贫989户2847人,净减少贫困人口891户2548人,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全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86.3万元。农业特色产业辐射带动贫困户5442户24156万人,贫困户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86.72%以上,组织化程度达100%。实施5个旅游扶贫项目,直接带动贫困户120户547人受益。银行机构为368户贫困户发放贷款0.1亿元,创立“保险+期货+精准扶贫”新模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特惠资助全覆盖,共发放教育补助金1644.49万元,资助在校生1480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全额代缴新农合个人参合金,全部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旅游扶贫重点村4G信号和光纤宽带网络整体上全覆盖。 (九)安全生产 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36人,按可比口径,比上年上升71.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2.6人,下降23.5%。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起,比上年下降25.0%,其中死亡28人,比上年上升86.7%;直接经济损失194.51万元,下降38.3%。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起,下降100%;造成死亡2人,上升77.0%;直接经济损失138.61万元,下降13.1%。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发生15起,下降25.0%;造成死亡0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55.9万元,下降35.0%。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完成增加值30.77亿元,比上年增长4.7%。分行业看,种植业完成增加值16.37亿元,比上年增长4.5%。蔬菜收获面积15.77万亩,增长0.6%;蔬菜产量18.72万吨,增长1.0%。水果收获面积3.14万亩,下降8.1%;水果产量4.14万吨,增长3.5%。林业完成增加值4.56亿元,比上年增长4.1%。干胶产量2.14万吨,下降21.9%。畜牧业完成增加值6.19亿元,比上年增长2.6%。肉类总产量3.49万吨,下降2.2%。渔业完成增加值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水产品总产量1.4万吨,比上年增长13.4%。农林牧渔服务业完成增加值2.53亿元,增长10.5%。
表二: 2018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 | | | | | 9.7
| | | | 24.2
| | | | -5.1
| | | | 1.0
| | | | 3.5
| | | | -6.5
| | | | -12.8
| | | | -8.5
| | | | 44.2
| | | | -26.1
| | | | -21.9
| | | | -4.2
| | | | -68.9
| | | | 14.2
| | | | -2.2
| | | | 1.2
| | | | -2.9
| | | | -11.5
| | | | 13.4
| | | | 0
| | | | |
(二)工业和建筑业 2018年,全县现有工业涉及水泥制造、水泥混凝泥土配送、木材加工、供电、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木制家具制造、花岗岩荒料开采、花岗岩水磨石加工、水泥预制品预制、页岩砖制造、环保砖制造、大米加工和花生油加工等行业。2018年,全县工业完成总产值100831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规模以上完成工业总产值47253万元,同比减少1.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总产值46854万元,同比增长9.5%。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供电量增长13.5%;水泥产量下降4.6%。 规模以上工业分行业看: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2018年,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6899万元, 同比下降0.2%。木材加工业:2018年,木材加工业仅完成工业总产值1028万元, 同比减少66.3%。供电行业:2018年,屯昌供电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327万元, 同比增长15.3%。 规模以下工业稳增长。2018年,全县规模以下工业完成总产值53578万元,同比增长3.2%。 表三: 2018年主要工业品产量
| 计量单位 | 绝对数(吨) | | | 吨 | 707843 | | | 立方米 | 0 | | | 万千瓦时 | 30956 | |
全年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7.37亿元,比上年增长3.5%。本县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单位3个,其中二级资质1家,三级资质2家。 (三)房地产业和旅游业 全年全县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4.46亿元,比上年下降11.2%。全年房地产项目房屋施工面积123.58万平方米,增长21.8%;竣工面积45.22万平方米,增长567.2%;销售面积14.39万平方米,下降52.7%;销售额8.10亿元,下降45.1%。 全年全县接待旅游过夜人数50.98万人次,增长7.7%。旅游接待过夜收入2.85亿元,增长7.0%。 (四)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全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完成增加值9.98亿元,比上年增长6.2%;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5.1亿元,比上年增长6.8%。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2亿元,比上年增长7.3%。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2.63亿元,增长6.9%;乡村零售额4.59亿元,增长9.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19.83亿元,增长8.6%;餐饮收入7.39亿元,增长3.9%。 (五)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实现增加值1.14亿元,比上年增长3.2%。 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406.28万人,减少1.9%;货物运输量128.15万吨,增长2.7% 。旅客周转量21585.54万人公里,减少2.1%;货物周转量6340.21万吨公里,增长1.8%。 全年邮政电信业务总量49163万元,比上年增长28.5%。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79部,减少2.5%;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68部,增长0.7%。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17部,增长5.6%;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79部,增长0.4%。 (六)金融业和保险业 全年全县金融业完成增加值2.91亿元,增长6.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94.5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2%。其中,住户存款63.37亿元,增长7.8%;非金融企业存款9.69亿元,增长13.6%;机关团体存款18.57亿元,增长39.7%。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0.1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4%。其中,住户贷款24.94亿元,增长41.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5.22亿元,下降16.2%。 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9943.38万元,比上年增长5.4%。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3188.9万元,增长9.7%;人身险业务收入6754.48万元,增长3.6%。在人身险业务收入中,寿险收入4942.72万元,减少5.4%;健康险收入1419.21万元,增长45.1%;人身意外伤害险收入392.55万元,增长22.7%。 四、文化和体育 (一)文化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规划馆1个,档案馆1个,综合文化站8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室119个,农家书屋119个;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26392万户,比上年减少0.13%。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9.16%和99.22%。农村公益电影1740场;送琼剧下乡98余场,引进18台县外优秀剧目演出36场。成功举办了2018年农博会开幕式,积极组队参加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中部赛区)。 (二)体育 全年全县共有公益性体育场馆5个,其中:露天灯光球场1个、体育馆1座、羽毛球馆1座、乒乓球馆1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全县运动员在国内重大比赛中,获金牌5枚、获银牌9枚、获铜牌5枚;在省内重大比赛中,获金牌21枚、获银牌17枚、获铜牌12枚。成功举办了第五届海南省运动会武术决赛、2018年海南省武术公开赛、2018年屯昌县第九届民间技能大赛等赛事。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 (一)节能减排 县政府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并从严控制能耗大户用电,高能耗行业的生产得到抑制,对推动工业结构性节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18年,单位GDP能耗为 0.290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36%,为完成我县“十三五”下降10%的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全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64.3%、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二)生态环境 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重大进展,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能力明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全年造林绿化面积0.7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9.1%。 新建文明生态村43个,累计达到478个。 年末全县有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5人。 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全县人口出生率15.61‰,死亡率6.16‰,自然增长率9.45‰。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6.8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47.19%。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为预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海南统计年鉴¾2019》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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