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垣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垣曲实际,以融入大运城建设为抓手,以生态建设为引领,系统推进“六三”战略,扎实推动垣曲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为全面建成生态美、百姓富、实力强的垣曲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 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4961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7236万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254992万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327389万元,增长8.4%。三次产业构成由上年的10.0:39.4:50.6,调整为10.3:39.3:50.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4%、36.3%和60.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913元,比上年增长7%。 表1 2019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幅 单位:% 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2%(以上年同期为100),其中,食品价格(不含烟酒)上涨2.6%。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6.3%(以上年同期为100)。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下降0.6%。 二、农 业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7125.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2%。其中,农业产值99731.9万元,增长6.14%;林业产值3980万元,下降24.56%;牧业产值33969.3万元,下降0.56%;渔业产值1244.5万元,下降2.8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200万元,增长3.8%。 全年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395488亩,比上年减少116907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337123亩,比上年减少13349.7亩。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中,小麦种植面积195423.5亩,比上年减少598.02亩;秋粮播种面积141699.5亩,比上年减少12571.67亩。秋粮中高产作物玉米的种植面积113083.09亩,比上年减少17376.41亩。经济作物中,油料11239.5亩,增加579亩;棉花975亩,比上年减少30亩;烟叶4474.5亩,增加1074.5亩;蔬菜31659亩,增加549亩;水果10423.5亩,增加58.5亩;核桃211341亩,与上年持平。 全年全县粮食产量82554.8吨,比上年增加3522.28吨,増产4.5%。其中,夏粮产量44720.4吨,减产1.0%;秋粮产量37834.4吨,增产11.8%。秋粮中,玉米产量29680.1吨,増产5.6%。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1588.6吨,减产2.4%;棉花产量104.9吨,减产7.2%;烟叶产量1197.6吨,增产26.3%;蔬菜产量68908.2吨,增产5.1%;园林水果产量34448.5吨,减产0.4%;核桃产量24736.3吨,增产26.7%。
[img=1,1][/img]全县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100公顷,比上年减少2869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100公顷,比上年减少2669公顷。 全县全年肉类总产量6013吨,其中:猪肉产量4271吨,牛肉174吨,羊肉451吨,禽肉875吨。禽蛋产量1588吨。奶类产量52吨。年末大牲畜存栏3740头,猪存栏40684头,羊存栏76305只,家禽存栏40.21万只。水产品产量948吨,其中:养殖产品259吨,捕捞产品689吨,虾蟹产品9吨。
全县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5269.6吨,比上年减少2.1%;农村用电量4020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9%。 表2 2019年主要农林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231977万元,同比增长7.2%。全县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105.6%。 图3 2015-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50780.5万元,比上年增长15.1%,实现利润5468.5万元,比上年下降39.7%,实现利税46905.9万元,比上年增长94.3%。 表4 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吨 全年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3016万元,同比增长0.1%。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产值38775万元,下降3.5%;共签订合同额52573万元,下降9.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31271平方米,增长14.2%;竣工面积98826平方米,增长7.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8567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1.4%,占全县投资比重37.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3.9%,占全县投资比重10.4%;第二产业投资下降3.7%,占全县投资比重31.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6.5%,占全县投资比重58.5%,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4.8%。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48993万元,比上年下降9.7%。其中,住宅投资44729万元,下降8.8%。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25685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264平方米。年末商品住宅待售面积19541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264平方米。 表5 2019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五、能 源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311774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6.5%。原煤消费增长23.52%,洗精煤消费增长54.98%,焦炭消费下降24.51%,电力消费增长14.83%。 全年全县全社会用电量128878万千瓦小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510万千瓦小时;第二产业用电109172万千瓦小时,其中工业用电105428万千瓦小时;第三产业用电8218万千瓦小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0978万千瓦小时。 六、国内、外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2563.2万元,比上年增长9.1%。按规模统计,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83075.6万元,增长6.6%;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209487.6万元,增长10.3%。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5624.7万元,增长9.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6938.5万元,增长9.1%。 全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282353万元,比上年下降18.9%。其中:进口总额完成282353万元。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007.29公里,其中,国道177.815公里,县道248.531公里,乡道377.838公里,村道203.106公里。全县公路密度62公里/百平方公里。 全年全县邮电业务总量13434.0万元,比上年增长0.9%。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871.7万元,增长17.1%;电信业务总量10562.3万元,下降2.8%。年末全县移动电话用户217309户,增长0.9%,其中:4G用户151813户,下降9.3%。固定电话用户7667户,下降4.3%。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64893户,增长14.2%。全县邮政所13所,邮路总长度169公里。 全年全县旅游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32.3万人次,直接收入1400万元,相关产业收入8000万元。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73848万元,比上年增长12.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04万元,比上年增长16.36%,其中:增值税14278万元,比上年增长24.16%;企业所得税809万元,比上年增长5.06%;个人所得税228万元,比上年下降30.91%;资源税3720万元,比上年下降13.63%;城市维护建设税2935万元,比上年增长31.32%;专项收入3185万元,比上年增长58.69%;行政性收费收入1859万元,比上年增长194.6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436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5万元,增长17.83%;公共安全支出6159万元,增长17.31%;教育支出39668万元,增长2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0万元,下降4.89%;卫生健康支出12407万元,增长3.56%;农林水事务支出40270万元,下降26.21%;节能环保支出13642万元,增长12.0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99万元,增长70.78%;住房保障支出15234万元,增长13.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95万元,增长50.56%;科学技术支出910万元,增长1.22%。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87021万元,比年初增加130372万元,比年初增长13.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为878648万元,较年初增长11.3%;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134345万元,较年初增长44.9%;广义政府存款余额为74023万元,较年初下降0.3%;境外存款余额为5万元,较年初增长25%。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16485万元,比年初增加8135万元,较年初增长2.0%。住户贷款余额为147510万元,较年初增加6.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为268974万元,较年初增长0.1%。 全年全县保费收入39156.61万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176.88万元,增长7.8%,其中,车险保费收入5260.73万元,增长13.9%;寿险保费收入30979.73万元,增长7.9%。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9747.08万元,比上年下降40.3%,其中:财产险赔款3750.36万元,下降14.9%;寿险赔款及给付11166.73万元,下降14.5%。 九、教育、卫生 年末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80所。其中:幼儿园29所,小学39所,初级中学7所,高级中学3所,聋哑人学校1所。各级学校中,在校生22624人,毕业生9146人。普通高中在校生3861人,毕业生1575人。初中在校生5201人,毕业生2152人。普通小学在校生11974人,毕业生1692人。在园幼儿数6232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1%。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33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185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82人,注册护士720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414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9%。其中: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为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9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41613人,比上年末增加465人。其中,城镇人口130157人,乡村人口111456人。全年全县出生人口2229人,人口出生率为9.22‰;死亡人口964人,死亡率为3.99‰;自然增长率为5.23‰。性别比为102.52%。城镇化率为53.87%。 全县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3元,增长9.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64元,比上年增长7.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095元,比上年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8元,比上年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48元,比上年增长12.3%。 截至2019年末,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由2014年4.03万人降为88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25.8%降至0.05%。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340人,比上年末增加202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8135人,增加370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048人,减少29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9738人,减少460人,其中: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34045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200人,增加230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7700人,增加95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197人,与上年持平。城镇登记失业率0.9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186人,增加33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580人,减少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115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农业粮食与畜牧数据从2019年底开始采用国家统计局垣曲调查队数据,与2018年公报对应数据不可比。 主要统计指标解读: 1、地区生产总值是指本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等于各产业增加值之和。在核算中,地区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2、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年主营收入大于2000万的工业企业或者国有工业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按登记注册类型可分为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港澳台商、其他等。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相比,本指标不包含农村农户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5、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几经变化,目前主要包括: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2)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6、进口指直接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和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商品,不包括从国内有关单位(包括对外贸易部门和其他部门)购进的进口商品。 出口指直接向国(境)外出口商品和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售给外贸部门出口或加工后出口的商品以及在国内市场以外币销售的商品。 7、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 = 经营收–经营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 = 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 = 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公路运输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邮政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联通、电信和移动公司;旅游数据来自文化和旅游局;金融数据、保险业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卫体局;脱贫数据来自扶贫开发办公室;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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