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建设“三个兴安”、实现“七大目标”、创建“三大生态”先进县战略,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一、综 合 2019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9.28万人;常住人口34.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54万人,乡村人口21.29万人,人口城镇化率38.87%。年度内人口出生率11.6‰,死亡率7.2‰,人口自然增长率4.4‰。 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6%。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9.9%、21.8%和38.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2.6%、33.0%和34.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2%。 全年组织财政收入11.5亿元,比上年增长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亿元,增长2.1%。在组织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6.49亿元,增长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8亿元,增长9.5%。 二、农 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其中,农业产值增长9.6%;林业产值增长10.3%;牧业产值下降12.2%;渔业产值增长5.1%;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11.6%。 年末实有农业耕地2.65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92万公顷。年末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54.71万千瓦,农用化肥使用量(按实物量计)6.39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194吨。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增长0.06%。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下降3.1%;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长4.7%;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增长3.3%。全年粮食总产量下降5.4%。水果总产量增长21.5%;蔬菜产量增长4.5%。 全年肉类总产量下降14.3%;猪出栏下降20.5%;家禽出栏增长14.2%;水产品产量增长5.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部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1.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下降2.7%。全部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0.2%,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6.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5%。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从经济类型看,集体企业增长24.2%,股份制企业下降1.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96.1%,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9.3%。从轻重工业看,重工业下降5.6%,轻工业增长8.1%。从行业看,在17个工业行业大类中有6个行业增长,占行业面的35.3%。 表2 2019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比上年增长21.7%。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下降3.7%;规模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6%。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2%。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增长24.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1.1%,其中民间投资增长0.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55.7%;第二产业投资下降5.2%,其中工业投资下降5.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0.8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制造业投资增长48.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2.9%。 全年房地产开发房屋施工面积40.84万平方米,下降24.2%。其中,年内新开工面积15.45万平方米,增长313.7%。房屋竣工面积3.11万平方米,下降76.4%;其中住宅3.11万平方米,下降74.7%。商品房销售面积11.68万平方米,增长54.5%;其中住宅11.57万平方米,增长54.1%。商品房销售额4.59亿元,增长66.4%;其中住宅4.51亿元,增长65.9%。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52万平方米,增长52.0%;其中住宅5.32万平方米,增长55.3%。 五、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29.71亿元,增长10.9%;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24.93亿元,增长10.7%。 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2.93亿元,同比增长17.3%;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0.94亿元,同比增长17.2%;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0.44亿元,同比增长2.8%;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0.43亿元,同比增长12.8%。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4%。公路客运量328万人,比上年下降4.5%;公路货运量658万吨,比上年增长7.3%。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2.50亿元,比上年增长80.9%。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30亿元,下降2.2%;电信业务总量22.20亿元,增长83.0%。 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006.36万人次,同比上年增长26.5%,实现旅游总收入117.81亿元,同比增长32.3%。其中,接待国内游客970万人次,同比增长27.2%;接待入境游客36.33万人次,同比增长14.1%。 七、金融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3.98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41.34亿元,同比增长7.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49.29万元,增长6.1%。 八、教育和卫生 全县有普通中学15所,专任教师975人,在校生13024人。有普通小学30所,专任教师1526人,在校生27233人。有幼儿园97所,专任教师676人,在校生14254人。 全县年末医疗卫生机构390家,其中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836张;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959人,注册护士1205人,全科医生72人。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31元,比上年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52元,比上年增长10.7%。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7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3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6.12万人,其中:居民33.18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1.51万人,其中,城镇居民0.12万人,农村居民1.39万人。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水资源总量37.38亿立方米,全年全县用水总量3.3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2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2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82亿立方米。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0.0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4%。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93亿千瓦时,工业用电7.13亿千瓦时。 全县全年平均降水量2061.4毫米。全年平均气温为18.9℃。 森林覆盖率76.48%。
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0人,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44.45万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1人,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605.3万元。
注: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常住人口指在桂林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桂林、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本公报部分数据为有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