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在区、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038823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0840万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338583万元,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439400万元,增长10.2%。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5.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2.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3%。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133元,比上年增长9%。
【人口】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28178人,比上年末增加99人,其中城镇人口99692人,占总人口比重30.38%,比上年年末回落0.0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365人,出生率为10.26‰,死亡人口2134人,死亡率为6.50‰;自然增长率为3.76‰。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0.5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1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9.79%,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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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0.0 | | | 30.38 | | | 69.62 | | | 53.29 | | | 46.71 | | | 19.35 | | | 22.32 | | | 38.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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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年全县财政收入69869万元,比上年增长5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45万元,增长79.5%,人均财政收入达到2296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3544万元,增长15.6%。 【农业】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6924万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农业产值286893万元,增长9.4%,林业产值40766万元,增长7.15%,畜牧业产值66971万元,下降5.5%,渔业产值8463万元,增长4.5%,农林牧渔服务业13831万元,增长4.5%。
【工业】全年全部工业总产值861116万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78644万元,增长9.7。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门类看总产值,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37.24%,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12.94%,纺织业增长14.99%,木材加工制品业增长21.36%,造纸和纸制品业增长118.94%,医药制造业增长12.6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7.6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81.8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1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4.17%。
【建筑业】全年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31211万元,增长40.97%,建筑业增加值59849万元,比上年增长14.6%。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3家。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0.5%。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投资增长41%,5000万以下项目投资下降47.5%,房地产投资增长2.8%。全年是商品房销售面积26727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87495平方米,增长48.7%,房地产销售额11.12亿元,增长80.2%。 【国内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7241万元,比上年增长8.0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6235万元,增长7.7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1006万元,增长9.05%。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342268万元,增长8.43%;餐饮收入额24973万元,增长3.11%。
【交通、邮电和金融】全年公路客货运周转量43338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59%,其中旅客周转量10575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5.28%,货物周转量42280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93%。水路货物周转量17227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04%。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合计176580万元,比上年增长88.2%,其中邮政业务总量3626万元,增长36.3%,电信业务总量172954万元,增长89.7%。 全年人民币存贷款余额16655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5%,其中存款余额997092万元,贷款余额668421万元。
【人民生活】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5%,增速与上年持平。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8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8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2%。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根据广西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自治区统计局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获取了比常规统计更为详细、准确的基础数据。根据普查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修订,既是国际惯例,也是制度规定,世界各国都是如此。修订后的数据,消除了以往可能存在的重复统计情况,以及过去历史上核算的一些统计误差。 [3]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邮电业务总量、交通运输周转量指标现有统计制度核算下采用1-11月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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