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生产供给稳步增加,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县经济呈现稳中有进、向上向好、结构更优的态势。 一、综合 经市统计局核算反馈〔1〕,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29.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6亿元,同比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54.15亿元,同比下降3.2%;第三产业增加值58.11亿元,同比增长7.8%。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3.4:45.3:41.3调整为13.6:41.7:44.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094元。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3.92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2.51万人,占全县户籍人口的比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8.48%;乡村户籍人口31.41万人,占71.52%。全县常住人口32.2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4.00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48%;乡村常住人口18.20万人,占56.52%。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013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7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1%。 二、种植业和畜牧业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8.18万亩,粮食总产量17.40万吨,同比增长3.7%。其中小麦播种面积减少0.11 万亩,产量2.38万吨,同比增长6.0%;玉米播种面积增加0.08万亩,产量12.99万吨,同比增长2.7%;马铃薯播种面积减少0.27万亩,产量2.03万吨,同比增长7.8%。油料播种面积增加0.81万亩,产量1.02万吨,同比增长10.6%。蔬菜播种面积增加0.01万亩,产量10.71万吨,同比增长1.1%。 全年牛出栏2.29万头,同比下降5.8 %;羊出栏22.73万只,同比下降6.9%;猪出栏6.81万头,同比增长1.7%;家禽出栏8.57万只,同比增长0.2%。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38万吨,同比增长0.2%,其中猪肉产量0.55万吨,同比下降1.8%;牛肉产量0.32万吨,同比下降5.9%;羊肉产量0.48万吨,同比增长6.4%;禽肉产量0.03万吨,同比增长16.3%。牛奶产量0.92万吨,同比增长4.8%;禽蛋产量0.04万吨,同比增长688.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工业〔3〕总产值163.68亿元,同比下降13.2%,增加值同比下降4.0%。分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2.9%。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工业硅、水泥、原铝分别同比增长11.75%、9.86%、1.90%,商品混凝土、铝材、石墨及碳素制品分别同比下降22.16%、16.23%、11.60%。 表4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末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5个,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94亿元,同比下降12.47%。全年全县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2.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6%;竣工面积17.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89%。 四、交通和旅游 年末全县过境铁路营运里程41.5公里,其中高速铁路〔4〕22.5公里。公路通车里程3015公里,其中县公路里程187公里,乡公路里程741公里,村公路里程1673公里,专用公路里程22公里。全年全县客运量43.9万人数次,客运周转量3481.9万人公里;货运量447.7万吨,货运周转量23494.9万吨公里。全年接待国内游客346.52万人次,同比增长70.9%;实现旅游总收入9.89亿元,同比增长52.5%。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5〕同比下降16.0%。按产业看,第一产业同比下降18.9%;第二产业同比增长64%,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64%;第三产业同比下降28.5%。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4%,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同比下降44.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同比下降3.1%。 六、国内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5.73亿元,同比增长17.5%。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21亿元,同比增长1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52亿元,同比增长15.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29.05亿元,同比增长16.8%;餐饮收入6.68亿元,同比增长20.9%。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68万元,同比增长160.44%。其中增值税20946万元,同比下降9.49%;企业所得税17664万元,同比增长474.25%;个人所得税1508万元,同比下降6.16%;城市维护建设税2176万元,同比下降9.2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145万元,同比增长28.7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37%,教育支出同比下降1.70%,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9.64%,城乡社区支出同比增长2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3.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同比下降10.54%,农林水支出同比增长17.01%。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30.22亿元,同比增长10.82%。人民币贷款余额为80.33亿元,同比增长34.88%。 全年保费收入14168.65万元,同比下降2.18%。其中寿险保费收入5965.44万元,同比下降5.11%;人保财产保险收入8203.21万元,同比增长0.06%;全年保险赔付额5903.33万元,同比增长2.41%。其中寿险赔付额141.63万元,同比增长11.93%;财产险赔付额5761.70万元,同比增长2.19%。 八、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23777元,同比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11元,同比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96元,同比增长7.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为2.37,比上年缩小0.1。 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031元,同比增长22.6%,恩格尔系数为36.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583元,同比增长21.6%,恩格尔系数为34.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90元,同比增长22.5%,恩格尔系数为37.8%。 年末全县养老保险职工参保人数18986人,比上年末增加1326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1975人,比上年末增加3004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045人,增加2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813人,比上年末增加76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717人,比上年末增加5341人。年末全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96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521人。 年末全县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机构1个,床位23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家,可提供床位90张,其中建成运营5家,床位75张。农村互助幸福园运行21所,日托床位63张。 九、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 全年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3.3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1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51%。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5895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0320人,初中学校在校生17002人,普通小学在校生30308人,特殊教育在校生 190人,幼儿园在园幼儿9703人。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活动的团体16个,群众文化机构(含乡镇文化站)26个,其中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2个。广播电视转播台20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0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02%。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24个,其中县级医院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各1个,乡镇卫生院29个(合署办公4个),民营医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9个,村卫生室405个(承担基本公卫的339个),个体诊所54个、门诊部2个,医务室2个。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006人(包括不在编人员),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94人,执业护士924人,医护比1:0.93,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为4.57人(以户籍人口计算)。 十、环境和应急管理 年末全县林地面积52689公顷,森林覆盖率30.18%。湿地面积823.08公顷,草地面积66518.85公顷。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42520公顷,天然林保护面积24013公顷。当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1.33平方公里,造林面积6.0298平方公里。全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29.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2平方米。 全年全县单位GDP能耗〔8〕比上年下降1.53%。 全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起、工程建设领域1起、其他领域1起),事故起数增加2起,同比增长15.4%。死亡人数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人,工程建设领域2人,其他领域1人),死亡人数增加1起,同比增长25%。受伤人数增加7人,同比增加58.3%。火灾71起,比上年增加21起;抢险救援34次,比上年增加1次。社会救助5起,比上年减少5起。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等形势总体平稳。 注释: 〔1〕 本公报中2023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增速按同口径计算。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人均生产总值按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口径统计,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 高速铁路是指最高营运速度达到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包含限额以上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和单位)、限额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单位)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和单位)。 〔7〕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仅包含县水利局水保站数据。 〔8〕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和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民和调查队;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公路通车里程及公路、客货运输量来自县交通运输局;旅游、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数据来自县文体旅游局;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县广播电视局;保险业数据来自中国人寿财险民和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民和支公司;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县医疗保障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服务机构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森林面积、湿地面积、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天然林保护面积来自县林业和草原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来自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道路交通事故、火灾数据、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次数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大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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