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10.2万元,同比增长3.71%。
六、地方财政收入和金融业发展情况
(一)地方财政收入
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410万元,同比下降38.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059万元,同比下降12.77%,地方财政八大公共支出67596万元,同比下降25.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91万元,同比下降4.58%;公共安全支出4679万元,同比增长1.59%;教育支出15242万元,同比下降4.37%;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同比增长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87万元,同比增长1.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28万元,同比增长9.06%;节能环保支出1271万元,同比下降90.27%;城乡社区支出5073万元,同比下降68.85%。
(二)金融业发展情况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0212.01万元,同比下降22.12%,其中储蓄存款29708.57万元;各项贷款金额61387.22万元,同比增长12.04%;其中住户贷款27081.03万元;涉农贷款22677.6万元;扶贫贷款5628.59万元。
七、民族教育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28所,其中:幼儿园19 所、小学 7所、初级中学 1 所、中等职业学校 1 所。全县现有在校生12391 人,其中:本县在校生9182人,异地在校生3209人。本县在校生中:学前教育学生数2209人、小学5185人、初中1580人、中等职业学校208人。异地在校生中:学前教育学生数179人、小学839人、初中571人、高中780人、中等职业学校840人。全县共有各类学校教职员工753人,专任教师446人,其中:小学263人,初中90人,幼儿园70人,中职23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入学率100 %,高中阶段入学率84.05 %,学前教育入园率86.03%。
八、文化和旅游
全县文化事业单位1 个,其中:文化图书馆1个、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个数为零、博物馆个数为零、业余体校个数为零、电影放映单位数为零、广播电视转播台1个;广播覆盖率99.29%,电视覆盖率98.78 %。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1人;县级“非遗”传承人223人,州级“非遗”传承人3人。
全年共接待游客10.11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7352.9万元,同比增长20%。
九、卫生、民政、社会保障
医疗发展情况。全县医疗卫生机构48个,其中:县人民医院1个、妇女计划生育中心1个、县藏医院 1个、县疾控中心 1个、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1个、乡镇卫生院 7个、村卫生室 36 所。专业技术人员121人,编内助理医师资格人员27 人,执业医师资格人员42人,注册护士 12 人,技师6人。全县共有病床位281张,其中:县人民医院有病床位120张、县藏医院70张、乡卫生院53张,村卫生室38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2022年解决就业145人,城镇新增就业12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5%以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65人,同比增加95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954人,同比减少267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428人,同比增加289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1833人,同比增加388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7334人,同比增加362人,参保率98%。
社会福利事业状况。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27户,同比减少 2.7%;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11人,同比减少3.6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516户,同比增长12.6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339人,同比减少25.87%;特困救助人员141户147人,残疾人员809人,孤儿23人,事实无人抚养29人,高领补贴1209人,收养性单位个数2个,供养人数为24人。
十、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全县常住人口41837人。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47元,上年同期14116元,同比增长6.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77元,上年同期37550元,同比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20元,上年同期10002元,同比增长7.2%。
(一)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工资性收入728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79%;经营净收入8209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6.58%;财产净收入379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3%;转移净收入1404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1%。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构成情况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162元,其中:食品烟酒性支出4537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5.59%;衣着性支出1002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2.28%;居住性支出789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9.67%;生活用品及服务性支出300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67%;交通通信性支出913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1.19%;教育文化娱乐性支出115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41%;医疗保健性支出439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37%;其他用品和服务性支出67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0.82%。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