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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长宁县统计局 2020年4月15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攻坚克难,经受住长宁“6·17”地震和经济下行带来的严峻考验,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天府旅游名县,正式迈入高铁时代。
一、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经市统计局审定,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0.59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8.56亿元,增长2.4%,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15%,拉动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1.91亿元,增长9.9%,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45.3%,拉动经济增长3.6个百分点;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0.12亿元,增长8.7%,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9.7%,拉动经济增长3.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8年的18.4:41.8:39.8演进为2019年的16.7:42.2:41.1。与2018年相比,一产业比重下降1.7个百分点,二产业比重上升0.4个百分点,三产业比重上升1.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排序仍为二、三、一格局。 民营经济。全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22.72亿元,增长8%。其中:一产业增加值10.5亿元,下降2%;二产业增加值66.95亿元,增长10%;三产业增加值45.27亿元,增长8.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71.9%,比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78.2%,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 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情况
| 指标名称
| 1-12月累计(亿元)
| 累计增长%
| | 170.59
| 7.9
| | 28.56
| 2.4
| | 71.91
| 9.9
| | 45.71
| 8.8
| | 26.24
| 12.2
| | 70.12
| 8.7
| | 122.72
| 8
|
二、农 业 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06亿元,比上年增长2.5%。 农业。农业产值19.59亿元,比上年增长4%。粮食种植面积52.47万亩,增加0.35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22.21万吨,下降0.4%。其中,夏粮产量0.42万吨,增长1.7%;秋粮产量21.79万吨,下降0.5%。全年谷物产量19.02万吨,下降0.8%。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1.84万吨,增长1.8%;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6.14万吨,增长2.3%;茶叶产量0.23万吨,下降0.1%;园林水果产量7.76万吨,增长3.8%。(见表2) 表2 2019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td] | | | | | -0.4 | | | -0.8 | | | -0.6 | | | -18.3 | | | 115.2 | | | 10.1 | | | -0.4 | | | -0.1 | | | 1.8 | | | 1.4 | | | 3.7 | | | 0.1 | | | 与上年持平 | | | 2.3 | | | -0.1 | | | |
林业。林业产值7.66亿元,比上年增长3.7%。年末森林面积93.15万亩,森林覆盖率65.9%,退耕还林造林面积10.67万亩。当年造林面积2.47万亩。 畜牧业。牧业产值14.69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全年肉类总产量4.44万吨,下降6%,其中猪肉3.28万吨,下降12.4%。禽蛋产量0.48万吨,增长20.3%。猪年末存栏数29.06万头,下降12.4%。(见表3) 表3 2019年主要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栏情况 [td] | | | | | | | -6 | | | | -12.4 | | | | 16.3 | | | | -13.7 | | | | 33.8 | | | | 9.4 | | | | 17.7 | | | | 16.2 | | | | 20.3 | | | | -0.7 | | | | 0 | | | | -12.4 | | | | 26.4 | | | | 10.3 | | | | |
渔业。渔业产值3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全年水产品产量1.86万吨,增长2.8%。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1.84万吨,增长3.4%。 农业生产条件。全县共有耕地面积24731公顷,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50公顷;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0.5万吨,与上年持平;全年农村用电量1.53亿千瓦时,增长4.1%。
三、工业和建筑、房地产业 工业。2019年,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助推工业园区发展,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工业性投资增长10.3%,全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45.72亿元,同比增长8.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1%,拉动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增长10.2%。 工业产值结构。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77.68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轻工业实现产值101.43亿元,增长13.0%;重工业实现产值76.25亿元,增长10.8%;轻重工业产值比重为57:4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71亿元。 工业产品产量。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中,石灰石下降4.5%,白酒上升16.7%,钢化玻璃增长54.8%,水泥下降2.2%,水轮机增长11.5%,自来水生产下降1.7%,鲜、冷藏肉下降24.3%,商品混凝土增长15.3%。 2019年规上工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 万吨
| 35.27
| -4.5
| | 万吨
| 94.54
| 34.2
| | 万吨
| 4.77
| 33.3
| | 万吨
| 0.92
| -24.39
| | 万吨
| 16.03
| 15.2
| | 万吨
| 47.68
| 10.5
| | 吨
| 3631
| -2.8
| | 万千升
| 13.70
| 16.7
| | 万吨
| 9.99
| -0.4
| | 万吨
| 263.41
| -2.2
| | 万吨
| 39.38
| 1.3
| | 万立方米
| 318.95
| 15.3
| | 万块
| 47870
| -45.7
| | 万平方米
| 174.34
| 54.8
| | 万千瓦时
| 22.95
| 11.5
| | 万立方米
| 1020
| -1.7
| | 万千瓦时
| 19778.77
| 24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4.47亿元,增长15.6%,实现利税24.98亿元,增长23.2%。其中:利润总额15.60亿元,税金及附加3.84亿元,应交增值税4.55亿元。全县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户,产品销售率为94.0%。 建筑、房地产业。年末全县资质建筑企业30个,期末从业人员25742人,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57.85亿元,增长43.6%,增加值26.24亿元,同比增长12.2%,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5.4%;商品房屋施工面积181.72万平米,商品房屋建筑竣工面积9.97万平米,全年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18.75亿元,同比下降0.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3.2%。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增长22.9%;技改投资增长22%;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2.2%。从产业投向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7.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1.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6%。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3:15.3:81.7。
五、国内贸易和旅游 贸易。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分销售地看:城镇实现零售额65.56亿元,同比增长10.3%;乡村实现零售额32.22亿元,同比增长10.7%。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8.93亿元,增长11.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0.76亿元,增长10.2%;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7亿元,增长10.8%;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4.39亿元,增长10.9%。 旅游。全县共接待游客1201.78万人次,同比增长22.2%;实现旅游总收入142.1亿元,增长14.8 %,旅游人均消费1182元。其中:旅游黄金周累计接待游客47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3.71亿元,旅游人均消费930元。
六、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 对外贸易。全年进出口总额2469万美元,比上年下降27.14%。其中,出口总额1591万美元,同比下降33.23%;进口总额878万美元,同比下降12.72%。 招商引资。当年招商引资项目31个,实际到位资金58.08亿元。从资金来源渠道上看:省外资金37.21亿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64.1%;新兴产业投资8.56亿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4.7%。新签约项目协议总投资163.88亿元。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 交通运输。全县公路总里程达2086.1公里。其中:省市县干道228.2公里、乡道419.5公里、村道1438.4公里,全县等级公路里程2017.1公里,客运站1个。全年完成货物运输量1975万吨,货运周转量100173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3744万人次,旅客周转量212436万人/公里。年末县城有公共汽车132辆,比上年增加13辆,出租车60辆。 邮电通讯。全年完成邮电主营业务收入25805万元。年末全县拥有固定电话用户6.35万户,拥有互联网用户数10.51万户,拥有移动电话用户34.2万户,其中:3G以上移动电话用户25.72万户。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2019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54692万元,同比增长39.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642万元,增长11.1%;税收收入42024万元,增长11.8%;基金预算收入71927万元,增长48.8%;上级补助收入220830万元,增长34.69%。财政总支出447437万元,增长4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5211万元,增长26.5%。 金融。年末共有金融机构20家,银行网点51个,各项存款余额实现126.1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个人存款余额102.26亿元,增长14.1%。各项贷款余额98.7亿元,增长17.3%。银行系统货币投放22.63亿元,货币回笼14.09亿元,累计货币净投放8.54亿元。 保险。全县共有保险机构13家,全年保险机构征收保险费18267万元,同比下降0.4%。保险机构各项赔款与给付8409万元,同比增长8.5%。
九、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广播电视 教育。年末全县共有学校119所,其中高中4所、初中18所、小学97所。在校学生人数51049人,同比下降3.5%。其中:高中在校生人数9776人,下降4.7%;初中在校生人数13217人,同比下降2.5%;小学在校生人数27908人,下降6.7%;特别教育148人,增长26.5%。年末全县专任教师总数2840人。其中:高中教师538人,初中教师876人,小学教师142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升学率93.7%,高中升学率94.3%。全县教育经费累计支出60821,增长16.4%。 科学技术。全县组织申报省级科技项目8项,市级科技项目3项,其中获省级科技项目立项4项,市级科技项目立项2项。对上争取资金170万元。申请专利45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有效发明专利拥用量18件。 文化广电。年末全县有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2个电影院,1个体育场馆。年末全县共有有线广播电视站18个,有线电视节目160套,有线电视用户数14263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76%。
十、卫生和档案 卫生。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379个,医疗床位2282床,卫生技术人员2246人,其中执业医师475人。县级疾病防控机构1个,卫生防疫人员31人;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56人。全年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费用支出21766万元,下降6.7%。 档案。年末全县有综合档案馆1个,有档案60475件、184194卷,存档资料9572册。全年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6000余人次,查阅档案3万余卷次、件次,复印2万余页,异地跨馆查阅1例。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2019年狠抓节能减排工作,PM2.5平均浓度为41.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年度目标要求(41.8微克每立方米), 同比去年下降18.9%;长宁河流域出境断面水质从Ⅲ类提升为Ⅱ类,水质状况优,达标率100%,水质同比明显改善;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五项指标任务分别实现削减126.52吨、21.29吨、680.72吨、718.69吨、330.5吨。长宁县长宁县全社会能耗72.7万吨标煤,增长2.79%;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4.36%。 环境保护。全年财政节能环保资金支出17217万元,争取到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891.78万元。县城固体垃圾集中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7.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9%,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2%。年末有1个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17人。 安全生产。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件数2件,死亡人数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0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伤人数0人,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人数为0.011人/亿,比上年减少0.004人/亿。
十二、人口和就业 人口。2019年年末全县公安统计户籍总人口43.11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28.16万人、非农业户籍人口14.95万人。全县当年出生人口4681人,出生率为8.06‰;死亡人口4805人,死亡率5.2‰;人口自然增长率2.87‰。全县现有常住人口34.5万人,城镇化率达46.09%;城镇居住人口15.9万人,其中县城规划区居住9.34万人;农村居住人口18.6万人。 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599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45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6%。农村劳动力转移17.86万人,劳务收入55.3亿元。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支。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70元,比上年增加3193元,增长10%。人均消费支出22314元,比上年增加1875元,增长9.2%。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12.1%;衣着消费支出增长7.5%;居住消费支出增长7.9%;医疗保健支出增长7.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9.03%。 农村居民收支。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70元,比上年增加1627元,增长10.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7.9%;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9.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303元,比上年增加1934元,增长15.6%,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13.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4.4%。 社会保障。全年享受城乡低保人员20171人,其中城镇4108人、农村16063人。全县低保金支出6998.23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支出2246.43万元、农村低保金支出4751.8万元。全年享受五保户人数3062人,五保户补助支出2821.26万元。有社会福利院17个,收养人员447人。传统救济人数67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人员12337人。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1.76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63935万元,发放养老保险基金52000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794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679.63万元,失业保险金征缴率达95.54%,发放失业保险金2956.64万元。全县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9.55万人,征收医疗保险基金24809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6059万元。
备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由上级统计部门审定。其余相关数据由县法院、县档案馆、县政府金融局、县经商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合外事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人民银行长宁县支行等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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