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洛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我县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48.56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2亿元,增长4.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3%;第二产业增加值73.59亿元,增长6.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5%;第三产业增加值52.26亿元,增长5.2%,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2%。第一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3.3%,第二产业贡献率为57.4%(工业58.1%、建筑业-0.7%),第三产业贡献率为29.3%。第一产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0.7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3.37个百分点(工业3.41个百分点、建筑业-0.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72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新注册私营企业415户,新增个体户1612户,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85.15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为57.32%。
二、农业 全年,全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96个,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认证有机产品1个。全年我县粮食总产量120869吨,同比下降2.4%。其中,夏粮29761吨,同比下降3.9%;秋粮 91108 吨,同比下降1.8%。种植烤烟6.71万亩,实现产值2.12亿元,上缴烟叶税4694万元。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78亿元,增长5%,增加值 23.57亿元,增长4.9%。 2019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产量(吨) | 比上年增长(%) | 粮食 | 120869 | -2.4 | 其中:小麦 | 16151 | -4.0 | 玉米 | 80721 | -1.9 | 其中:夏粮 | 29761 | -3.9 | 秋粮 | 91108 | -1.8 | 油料 | 8615 | 53.5 | 烟叶 | 8540 | -12.8 | 水果 | 10187 | 20.6 | 蔬菜 | 171615 | -4.8 | 中药材 | 41470 | 4.0 |
2019年林业生产情况 产品名称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造林面积(万亩) | 7.9 | 305.1 | 木材采伐(立方米) | 4153 | 40.4 | 核桃 (吨) | 45904 | 164.7 | 板栗(吨) | 1168 | -3.0 | 花椒(吨) | 179 | 5.9 |
2019年畜牧业生产情况 产品名称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肉类总产量(吨) | 16530 | -10.6 | 牛肉(吨) | 1778 | -1.8 | 猪肉(吨) | 11989 | -20.7 | 禽蛋产量(吨) | 15217 | 16.2 | 奶产量(吨) | 18 | -40.0 | 牛年末存栏(万头) | 2.62 | 4.0 | 猪年末存栏(万头) | 12.92 | -2.4 | 羊年末存栏(万只) | 3.83 | -3.8 | 家禽年末存栏(万只) | 160.05 | 15.8 | 牛出栏(万头) | 1.22 | 1.7 | 猪出栏(万头) | 15.87 | -6.1 | 羊出栏(万只) | 2.98 | -7.2 | 家禽出栏(万只) | 93.7 | 29.6 |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新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户。年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 64.01 亿元,比上年增长 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60.7 亿元,增长 7.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0.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7%、拉动GDP增长3.35个百分点。 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9年 | 增长速度(%)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3306930 | 16.6 | 砖 | 万块 | 13664 | -18.0 | 精制食用植物油 | 吨 | 96 | -76.2 | 黄金 | 千克 | 11352 | 4.4 | 铁矿石成品矿 | 吨 | 119900 | -2.2 | 铁精矿 | 吨 | 119900 | -2.2 | 小麦粉 | 吨 | 3605 | 9.9 | 建筑用天然石料 | 立方米 | 56424.7 | 23.5 | 鲜、冷藏肉 | 吨 | 14996 | -20.1 | 石灰石 | 吨 | 589609 | 10.6 | 稀有稀土金属矿 | 吨 | 3107.54 | 18.2 | 钼精矿折合量(折纯钼45%) | 吨 | 3107.54 | 18.2 | 塑料制品 | 吨 | 60474 | -32.5 |
年底,全县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8 户。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 9.57亿元,比上年下降0.6%。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实现产值16.93亿元、增长1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2.4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09个,完成投资147.9亿元。环亚源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恒丰发泡陶瓷一期、坤元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维维核桃深加工、泰华医药产业园等项目进展顺利。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9%。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 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 指标名称 | 总量(万元) | 总 计 | 1312471 | (一)农、林、牧、渔业 | 95252 | (二)采矿业 | 14670 | (三)制造业 | 233950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64078 | (五)建筑业 | 0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0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1999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0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280 | (十)金融业 | 0 | (十一)房地产业 | 75968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2880 |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130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34916 |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0 | (十六)教育 | 26658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17690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 |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0 |
年底,全县在库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7 户。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14亿元、比上年增长48.7%,商品房销售面积8.01万平方米、下降7.9%,商品房销售额3.23亿元、增长9.7%。 五、商业贸易和物价 2019年底,全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23户,住宿和餐饮企业7户。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79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4.17亿元,增长11.5%。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42亿元,增长6.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37亿元,增长12.4%。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34.41亿元,增长6.3%;餐饮收入7.38亿元,增长16.0%。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2.7%,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6.9%,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3.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1%。 居民消费价格八大类变动情况
| 上年价格=100 |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02.7 | | 食品烟酒 | 106.1 | | 衣着类 | 102.5 | | 居住 | 103.1 |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99.7 | | 交通和通讯 | 97.8 | | 教育文化和娱乐 | 100.7 | | 医疗保健 | 101.7 | | 其他用品和服务 | 99.9 | |
六、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47152万元。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3.14%。地方财政收入28741万元。地方财政支出378919万元,增长20.2%。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85亿元,比上年增长3.7%。 2019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指标名称 | 余额(亿元) | 比上年末增长(%) | 各项存款余额 | 167.13 | 8.8 | 其中:住户存款 | 138.3 | 11.4 | 各项贷款余额 | 64.25 | 9.0 |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各类学校251所,其中:幼儿园 102 所(公办73所),招生 5434人,在校学生15522 人;小学 121 所,招生5503人,在校学生28247人;初中 21 所(含九年制学校3所),招生4002人,在校学生11223人;普通高中5所,招生1969人,在校学生 6842人;职中 1 所,招生1379 人,在校学生2991人;特教学校1所,招生49人,在校学生 96人。高考二本上线 2019人,上线率 85.3 %,一本上线695人,占比29.3%,53名学生考入双一流,其中清华大学录取1人、北京大学录取1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2人,浙江大学录取1人。教育教学质量全市排名第三。全县义务教育段入学率100%,小学辍学率0%,初中辍学率0%。 全年引进省市“三区”科技人才17人,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41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组建技术研发中心2个,建设县域科技创新实验示范站1个,建设省级科技示范村1个,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个,技术市场交易额2150万元。全社会研发投入达4360万元,其中政府科技研发投入400万元,企业研发投入396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达0.2%。 八、文化旅游和卫生 全年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44个、镇办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6个;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1个,镇级服务点16个、村级服务点244个。社区文化室和村级文化室普及率达到100%。 全县累计接待游客900.5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2.23亿元,同比增长18.1%。 全县参合农民375730人,参合率为99.4%,农村贫困人口85494人,参合率为100%。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9.2%,公共卫生项目覆盖率达100%。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8个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55个“五乱”现象全部整改到位,拆除4台燃煤锅炉和4家粘土砖厂,关闭养殖企业2家,关停非法沙场2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30多起,全年实施污染防治项目五大类6个,总投资9459万元。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用地结构等有力措施,优化大气质量,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4天。89个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23个加油站、83个地下油罐全部完成更换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污水处理率稳定达到84%以上,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0人,受伤3人。按事故行业分: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1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 十、人口 2019年末,全县总户数151148户,户籍人口455758人。按性别分,男性240090人,占52.7%;女性215668,占47.3%。按年龄分,0-17岁人口占19.7%,18-34岁人口占26.2%,35-59岁人口占37.6%,60岁及以上人口占16.5%。 2019年年末户籍人口及其变动情况 (县公安局人口统计年报数据) | 指标 | 单位 | 2019年 | 年末总户数 | 户 | 151148 | 年末总人口 | 人 | 455758 | 其中:男 | 人 | 240090 | 女 | 人 | 215668 | 其中:0-17岁 | 人 | 89939 | 18-34岁 | 人 | 119177 | 35-59岁 | 人 | 171285 | 60岁及以上 | 人 | 75357 | 本年度人口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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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人 | 4362 | 其中:男 | 人 | 2319 | 女 | 人 | 2043 | 死亡 | 人 | 3308 | 其中:男 | 人 | 1883 | 女 | 人 | 1425 | 迁入 | 人 | 2646 | 其中:省内迁入 | 人 | 2237 | 省外迁入 | 人 | 409 | 迁出 | 人 | 5373 | 其中:迁往省内 | 人 | 4605 | 迁往省外 | 人 | 768 |
十一、人民生活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6元,比上年增加1415元,增长10%。其中:工资性收入5541元,经营净收入5214元,财产净收入360元,转移净收入4521元。 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00元,比上年增加2010元,增长8.6%。其中:工资性收入8463元,经营净收入9695元,财产净收入859元,转移净收入638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44元,比上年增加864元,增长9.8%。其中:工资性收入3748元,经营净收入2464元,财产净收入54元,转移净收入3378元。 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比2.63:1,较上年缩小0.03。 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166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81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313元。
十二、社会保障 全年保障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088人,发放保障金6301万元;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694人,发放保障金3716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293人,发放保障金1337万元;临时救助13469人,发放救助金804万元。共计救助困难群众39544人次,发放各类救助兜底保障金1.22亿元。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一体的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调查从2012年四季度起实施。 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观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相关部门数据来源于部门年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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