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翼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大力实施“1155”发展战略,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经济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综 合 据2019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2351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37500人,城镇化率为42.5%,比上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全年全县出生人口2834人,人口出生率为8.75‰;死亡人口1911人,死亡率为5.9‰;自然增长率为2.85‰。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亿元,下降1.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8%;第二产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4.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5.3%;第三产业增加值42.8亿元,增长5.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9.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059元。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73139万元,同比增长4.1%。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96万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21166万元,增长1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3.8%,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899万元,增长5.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3万元,增长6.6%,公共安全支出9442万元,增长2.9%,教育支出35062万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456万元,增长85.4%,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3975万元,增长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35万元,增长2.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736万元,增长24.8%,节能环保支出10729万元,下降1.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003万元,下降7.0%,农林水事务支出32370万元,下降13.9%。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969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80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9%,控制在4.2%的目标范围之内。 二、农 业 全年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40173公顷,其中,粮食种植面积38825公顷,油料种植面积287公顷,蔬菜种植面积510公顷。在粮食种植面积中,玉米种植面积16932公顷,小麦种植面积20885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186701吨,其中,夏粮106355吨,秋粮80346吨。 全年完成造林100公顷,全年木材产量500立方米。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22.9万千瓦,同比增长2.8%,机械耕地面积58.8万亩,同比下降2.5%,机械播种面积56.8万亩,同比下降5.1%,机械收获面积55.7万亩,同比下降5.8%,农机服务收入8283万元,同比增长1.2%。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9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家。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353.1万吨,下降18.6%;生铁产量34.4万吨,下降22.6%;铸件产量8万吨,增长5.2%;发电量3621万千瓦时,下降33.4%;锻件产量1.2万吨,下降32.7%。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比上年下降3.3%,实现利税总额4.8亿元,下降34.9%,实现利润总额2.1亿元,下降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79.81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05%。 全年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4亿元,同比增长17.2%。 四、能源 全年全县一次能源生产折标准煤252.4万吨,下降18.6%,二次能源生产折标准煤163.6万吨,增长30.9%。 全年全县全社会用电量111015万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6647万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50073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49687万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38879万千瓦时,城乡居民用电15416万千瓦时。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亿元,增长8.8%。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长77.7%,民间投资下降16.5%。 分构成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长14.1%,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9.6%,其他投资下降3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完成0.5亿元,增长27.7%;第二产业投资完成6.2亿元,增长2.7%;第三产业投资完成8.9亿元,增长12.5%。 全年全县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7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8.4亿元,完成投资9.3亿元。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8771万元,其中,住宅投资7463万元,商业营业用房投资695万元。
六、贸易金融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亿元,增长7.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1%。 全年全县海关进出口总额2768.6万元,下降24.2%,其中出口总额2700.2万元,下降23.4%,进口总额68.4万元,下降45%。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4.8亿元,比年初增加12.6亿元,增长10.3%。各项贷款余额50.6亿元,比年初增加11.6亿元,增长29.8%。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公路线路里程1378.63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7.698公里。 全年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6亿元,增长3.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3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3亿元。年末全县固定电话8900部,移动电话用户27.4万户,其中,4G移动电话用户达到20万户,增长20.1%。移动电话普及率84.7部/百人。全县宽带接入用户6.2万户,增长3.0%。 全年全县旅游景点接待旅客244万人次,增长12.7%。 八、教育、科技、卫生 年末全县普通中学21所,小学7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注册幼儿园91所。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7%。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596.8万元,补助学生28283人。农村家庭困难的寄宿制学生2234人,得到各级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达270.3万元。 2019年普通高中在校生5435人,毕业生1850人,在校学生中男生2540人,女生2895人。 全年全县申请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0件。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2个,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9%,电视人口覆盖率99.5%。全年销售体育彩票950万元。 2019年,我县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非遗项目13项,市级非遗项目16项。 全县有县级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机构1家,对全县各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域内各超市、蔬菜批发市场等进行蔬菜抽样检测,共抽检5批次,抽检样品53个,接受委托性食品样品检验15个。全年监督抽查81家企业2大类产品和商品,全年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545台件。 全县有气象台(站)1个,开展121电话天气自动答询台1个,气象系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单位1个,卫星云图接收站1个。全县年降水量466.7毫米,比上年减少5.5毫米。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村卫生室)348家,其中妇幼保健院(所、站)1家。全县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599张,其中医院床位899张,卫生院床位381张。卫生技术人员113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75人,注册护士786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88元,比上年增长8.3%;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04元,比上年增长6.9%;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96元,增长9.3%。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806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71851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3083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9920人,其中农民工18985人。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23727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4722人,全县253381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8%。 全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2132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424.3万元,比上年减少154.6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501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689.8万元,比上年增加306.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员458人,城市五保供养人员5人。 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单位床位数50张,收养人数21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机构39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23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款6万元。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初耕地保有量53.32万亩。年末全县1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84万立方米。 年末全县森林面积62.1万亩,森林覆盖率35.5%;全县已建成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0934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4%。 全年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199天,比上年增加11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21天,比上年增加5天;浍河翼城段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城区PM2.5浓度均值为51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54.5%。 年末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8.9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17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8.26平方米。 年末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98.7%,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县集中供热面积450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12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95%,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达到了国家和省市要求的标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8‰,严格控制在省要求的3.8‰以下。 全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起,死亡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4,低于市下达年度控制指标0.11。 公报注释 :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数据,其他历史年份数据尚在修订中。 5.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7.“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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