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浦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全县全面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决策部署,紧盯打赢“12365”实体经济翻身战,出实招、解难题、补短板、促发展,精准发力、砥砺前行,努力加快实现浦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230.1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26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97.69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122.20亿元,增长5.8%。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4605元,比上年增长6.3%,按当年美元平均汇率折算7916美元。 二、农业和农村建设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5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农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1.2%;林业增加值0.2亿元,增长2.4%;牧业增加值1.2亿元,下降3.6%;渔业增加值0.2亿元,增长3.9%;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2亿元,增长12.8%。 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14727公顷,同比下降2.5%,其中粮食播种面积4562公顷,总产量2.1万吨;蔬菜(含菜用瓜)播种面积4571公顷,产量9.9万吨;药材播种面积68公顷,产量0.03万吨;果用瓜播种面积1071公顷,产量2.1万吨。 全县肉类总产量0.9万吨,其中猪肉0.8万吨。全年生猪出栏9.71万头;家禽出栏14.55万只;水产品产量0.4万吨。 全年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山地蔬菜示范点3个、专业村2个、星级村27个,提升村口景观20个,获评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评选乡风文明示范村189个。全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6万亩,新增葡萄出口基地2家,创建山地蔬菜示范点3个、专业村2个,获评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浦江葡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获评入选全国百强,黄宅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省级特色农业强镇,横山葡萄园、靓松农场获评“中国最美葡萄园”。 消薄质量不断提升,完成省财政扶持项目14个,所有行政村达到总收入超过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标准,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07元,增长11.9%。农民住房得到改善,白马、檀溪集聚安置启动试点,解决无房户、缺房户490户,改造危房户620户,获评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县。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1亿元,增长8.7%,其中轻工业21.03亿元,下降3.1%;重工业10.12亿元,增长18.2%。 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0.48亿元,增长10.2%,快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5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55亿元,增长19.1%,快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4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7.4%;装备制造业增加值8.22亿元,增长18.6%,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6.4%。实现规上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63亿元,同比增长41.1%。 全县40家资质以内建筑业法人单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1亿元,同比增长2.3%;建筑房屋施工面积424.0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48.7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9.9%。四大重点领域投资增速三升一降,其中,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17.8%,交通运输投资同比下降64.2%;生态保护和公共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0.3%。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9亿元,同比下降36.8%,房地产销售面积2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0%。 五、国内外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8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乡村市场零售额33.4亿元,同比增长7.0%;城镇市场零售额91.4亿元,同比增长6.7%,乡村市场零售额增速快于城镇市场0.3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11.2亿元,增长17.8%;商品零售113.6亿元,增长8.1%。 全年实现国内网络零售额135.5亿元,同比增长16.1%,跨境电子商务跨境小包业务量4045万件,同比增长9.0%。共有各类网店15000余家,其中活跃经营主体8000余家。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64.9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进口总额3.7亿元,同比下降20.7%,出口总额61.2亿元,同比增长11.9%。从出口分行业看,绗缝业12.6亿元,下降5.9%;服装业10.2亿元,增长29.6%;锁业3.9亿元,下降2.2%;水晶业3.4亿元,增长49.3%。 六、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29.00亿元,同比下降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8亿元,同比增长0.8%,其中,税收收入15.66亿元,同比下降5.4%;非税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3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八项支出”30.16亿元,同比增长10.1%。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22.72亿元,同比增长14.7%,其中,住户存款295.1亿元,增长13.7%;非金融企业存款60.4亿元,增长27.0%;政府存款66.6亿元,增长9.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40.68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住户贷款172.5亿元,增长7.2%;非金融企业与机关团体贷款168.1亿元,增长11.9%。 七、交通和旅游 浦江与义乌境内高速实现客车免费通行。全年修复人行道2.7万平方米,完成浦南大道南苑小学段建设、环城东路改造、和平北路改造和锁具大道北延主体工程,新增停车位1549个,完成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21公里、单村提升和村内管网改造20个村,建成“山上浦江·美丽交通环”16.1公里。打造旅游美丽公路环4条、绿色生态公路2条;建设港湾式停靠站35个、新建改造公交候车棚50个,浦义城际快速公交黄宅站点投入使用;启用乡镇交通运输服务站10个,建立村级物流点50个;完成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实现全域绿色公交。 2019年我县获评“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茜溪悠谷4A级景区和红色塘波3A级景区完成创建,虞宅-大畈获评省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诗人小镇”田园获评省“最美田园”,创建A级景区村庄39个、省森林城镇2个、国家森林村庄5个。文旅资源有效融合,成功打造美丽乡村、诗画浦江、禅修文化、悠然古村、美丽县城等5条旅游精品线,涌现出上河、薛家等一批网红村。 八、教育和文化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学校49所(不含技工学校),在校生7.45万人,教职工0.57万人,其中小学28所,在校生3.09万人;初中14所,在校生1.65万人;普通高中6所,在校生0.65万人;职业高中1所,在校生0.6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49人;幼儿园73所,在校生1.44万人。 教育基础进一步夯实,2019年出台教育现代化十大行动方案和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子女招生指引办法,黄宅中心幼儿园、翠湖幼儿园、南苑小学、岩头中小、虞宅中小建成投用,浦阳一小分校区、岩头初中、月泉幼儿园等7所学校开工建设,举办浦江中学、中山中学80周年校庆,高考一段线上线人数再创新高。 县融媒体中心投入使用,完成15个小康体育村提升和体育馆一期工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举办第12届中国书画节等活动。江南第一家入选首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34幢历史建筑、县非遗馆、月泉书院遗址公园一期完成修缮,杭坪获评省非遗主题小镇和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潘周家、古塘历史文化村落建设完成,获评省传统建筑认定试点县。举办“中国·多彩非遗新浦江”全国摄影采风、“诗画浦江”乡村旅游节以及7场大型体育赛事。组织文化走亲4次、展览24场,上山文化宣传巡展5场,送文化进社区进农村4次,开展拥军活动1场,非遗进景区10场,送戏下乡100场,送电影下乡(学校)3900场,优化整合文化场馆,完成图书馆总馆、各分馆RFID信息项目建设,水晶园区分馆建成投用。 九、环境和卫生 全年新建环境空气监测站16座,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60辆,空气优良率达94.2 %,列全市第三。兆丰、河山、桐坞岭三处堆场完成水晶固废清运、覆土,全面推行城镇垃圾分类“两定四分”模式,获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县。四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完成,小黄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建设完成。浦江-义乌供水工程全线通水,五捧全省治水最高奖 “大禹鼎”,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优秀奖,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二,国家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完成15个农村生活污水提标项目和17个社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修复污水管网7.7公里,疏通排水管网292公里,浦阳江上仙屋出境断面水质均值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壶源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浦阳江、茜溪获评省级美丽河湖,入选省首批河湖标准化管理县。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53家,其中医院11家。全县共有床位2377张,卫生技术人员3279人,其中执业医师1041人,执业(助理)医师227人,注册护士1304人。2019年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2家医共体,县域五大医疗共享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实施。 民生保障进一步强化,通过省“无欠薪”县考核验收,城镇登记失业率1.9%,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6.4%,基本医保参保率99.6%,新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家、残疾人之家14所,全省首家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成立。 十、人口和收入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2.05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城镇化率61.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40.18万人。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18元,比上年增长8.4%。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326元,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06元,增长8.5%。全体居民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2588元,增长9.0%;人均经营性净收入7803元,增长7.3%;人均财产性净收入5263元,增长7.3%;人均转移性净收入2364元,增长9.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359元,增长5.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016元,增长5.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85元,增长5.9%。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自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以此为背景,计算新口径浦江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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